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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我就知道我老师是天下第一好老师◎(第2页)

“哇,你就是扬州那个小神童,小三元。”那人眼睛一亮,夸张说道。

声音有些大,有些人听到动静看了过来。

顾清连忙拉了拉他的袖子,无奈说道:“这个大嗓门,小声点。”

“这就是我一起来考试的同乡好友,刚才介绍过,胡以祥。”顾清解释着。

两人互相行了礼。

胡以祥还是打量着她,一脸好奇:“你真的只读书了一年。”

江芸芸欲言又止,最后只是含糊说道:“我之前也是读书的,只是一年前拜师而已。”

“我就说嘛!”胡以祥笑说着,“哪有人读了一年书就考了小三元的,现在还来乡试,瞧着信心满满的,显得我这二十年的书白读了,不过你看看,这一群里就你一个小孩,说明你也是厉害的。”

他竖起大拇指,毫不吝啬夸道:“他们说你是神童,今日一见,风度翩翩,果然是神童啊。”

江芸芸也只是笑眯眯没说话。

“好了,我们走吧。”顾清把喋喋不休的好友拉走,走了几步,扭头,笑说着,“那就考完见吧。”

江芸芸眼睛一亮,连连点头。

“什么考完见啊。”

“哎,你笑什么啊,什么好事情啊,也说给我听听。”

“啊,你变了,孩子大了,什么小心思都瞒着我了。”

胡以祥一看就是个话多的活宝,脑袋拨浪鼓一样,忙得不行,眼珠子盯着顾清,嘴里碎碎念着,和顾幺儿一样缠人。

江芸芸见他走远了,这才露出开心得笑来。

这可是她考试途中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人香香的,说话还这么好听!

虽说夏天天色黑得慢,但此时已经酉时过半,通红的火烧云在天际弥漫,一旦进入黄昏,天色就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暗下来。

过不了多久,就会再清一批人出来。

贡院一共会清人两次。

一次是申时前还未完成初稿的考生,就会被请出考场,也就是说在申时前,你还没开始誊抄,还在打草稿,你就不用写了,直接下次再来。

他所在的甲字号就在申时赶走了十来人,那几人还未张嘴嚎叫,就被强壮的士兵一把堵住嘴巴,近乎拖拽地把人拉了出去。

第二次就是过了酉时,誊抄的卷子还有一篇半以上没完成,那不好意思,你也给我下次再来,若是只剩下一篇或者一篇半,那考场就会给你蜡烛。

这么想着,果不其然,就有一批人被赶了出来。

那些人一个个沮丧着脸,脚步踉跄,甚至有一个三十来岁的人一出贡院门口,就跌坐在地上大哭起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立刻有人冲过人群,抱着他安慰着。

还有不少人一见到家人也忍不住哭得伤心,一时间,伴随着即将到来的夜色,是所有折戟在这次乡试上的考生的大哭声。

江芸芸呆呆站了一会儿,轻声叹了一口气。

这场乡试的考生,白发苍苍的老人也不在少数,像她一样年幼的考生屈指可数,大部分都是三十出头,四十左右的样子。

他们穿着那身学生服,面容已经不再单纯稚气,对江芸芸来说这场考试不过是一次试水,实在不行,那三年后也才十四岁,在乡试浩浩荡荡的千人考生中依旧年轻得不像话。

可这场考试对于这群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来说,是生存的压力。

一场考试就要花费十两银子。

读书的笔墨纸砚,一年下来也要十几两。

如此巨大的消耗,第一个三年还能竭尽全力,第二个三年也许是勉强维持,第三个三年,第四个三年……这些消耗永无止境,就像一艘通往大海的船,而考生和他的家人却还在竭力跟随,希望上岸,一年又一年,若是不能上岸,便只能挣脱,不然被拖入大海溺死也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江芸芸此事能安心读书,是因为有一个老师,甚至还有一个知道花钱还能勉强维持父子关系的江如琅,这才能毫不费力地得到钱财,但一开始,她也是日夜抄写本子才能维持巨大的读书开销。

贡院第三次打开,江芸芸再人群中看到一个眼熟的人。

江苍。

他穿着一件青色的衣袍,比之前看的还要消瘦,好似一阵风就能把人吹倒,脸色苍白到毫无血色,只那双漆黑的眼珠冷沁沁的,他连着抬脚出台阶的力气都没有了,好不容易咬牙走出来,人也跟着踉跄了一下。

他身边的晨墨晚毫立刻挤过人群上前扶人。

其中一人立刻把人背了起来。

与此同时,两辆马车穿过人群,停在台阶下,一群人浩浩荡荡涌了过来,瞬间把人包围住。

“长生。”曹家舅舅曹澜立刻伸手把人抱起来,“我已经叫人熬好人参粥了,大夫也都请来了,走,舅舅带你回家。”

“苍儿。”曹蓁从车子里探出身子,一脸心疼,“瞧着脸色比早上还差。”

江苍没有力气开口了,只是闭眼靠在舅舅身上。

江芸芸目送一群人气势汹汹地来,浩浩荡荡地走,只留下一群羡慕嫉妒的人。

“果然是曹家啊,这派头。”见人走远了,有人羡慕说道,“听说他这个马车里面可有当兔,在两个伏兔之间,那个伏兔上平下凹,卡在车抽上就能稳固车轴,减少晃动,可是好东西,那个当兔更是厉害,说是连接伏兔的,一旦装上去更减震,而且,你看他的车轮子上面还包着皮革呢。”

“我很早就听说了,他家的马车坐上去那是一点感觉也没有,稳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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