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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文学>主角光环你懂吗 > 第86章(第3页)

第86章(第3页)

金凤霞的尸体是被分尸的,队里早就把凶器分析出来了,电锯和利刃!

而此时,那沾染了肉末和骨头渣子的电锯,还有几把染血的砍刀,就那麽大喇喇的被随意丢在一边,让人想不注意都难,太显眼了实在是。

灭门惨案?

必须得把人带回去好好审审。

还有这村里的村民也得仔细调查一番。

这间院子里发生了这麽血腥的案件,村民就算隔得远,怎麽可能一点儿声音都没听到?更不用提还有人曾经来这边找过。

可肖队长回头看了看门口那已经被吓晕过去的村长。

又打消了村长可能知情的念头。

这案件办到现在,依旧扑朔迷离,还有太多的谜团无法解开。

……

方家宅子被拉起警戒线,不允许村民靠近。

这场发生在山村里的血案,由於有个目击者老村长而闹得沸沸扬扬。

而此案唯二的幸存者刘大美和疯掉的刘小福,也被戴上两对银手镯带回了警局。

甭管最後的调查结果是什麽,警方从刘大美的口中又能挖出什麽,都跟宋玉没什麽关系了。

虽然是罪魁祸首,她却没有一丝半点儿心理负担。

在警方来之前,就已经带着妹妹永远地离开了禾县。

绯红本以为宿主会把刘家人全都杀光,没想到她竟然会留下了两个活口,不仅留下了活口,还留下了刘大美这麽个能说话的隐患。

宿主难道就不怕事情败露麽?还是说她根本就不在乎警方会不会知道真相?

踌躇片刻,绯红牌儿「十万个为什麽」临时上线。

它纳闷儿道:「宿主您为什麽不杀掉那两个小的?是觉得他们罪不至死麽?」

宋玉嗤笑一声:「想什麽呢?怎麽可能……」

怎麽可能会有那种菩萨心肠?

在她这里永远都不会有罪不至死这四个字,想杀就杀,管他该死不该死。

「我只是忽然觉得,生不如死丶苟延残喘地活着也未尝不可啊。」一个残一个疯,身上又背着人命,就算被关不了几年,也注定一辈子生活在社会底层。

会比前世的刘富贵还要穷困潦倒。

弄死干什麽?

就让他们这麽活着遭罪吧。

绯红:「……」

绯红被噎住,良久後又问:「那丶那您难道就不怕刘大美把所有的事情都跟警方交代麽?您会被全国通……通……额,您当我没问。」

它话都还没说完呢,就见自家宿主从容不迫地吞了颗丹药。

面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变化,很快就从一个长相秀气的村妇丶变成了一个明艳大气的美人,连身高骨架都随之调整了。

就不说相不相像吧……只能说,毫!不!相!干!

它家宿主现在就算打禾县警察局门口路过,也不会有人会把她跟方桂花联系在一起,这是多麽无解的杀人越货神器啊!<="<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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