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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页)

饭菜更是素到看不见一点荤腥,不知名的野菜混着玉米粉蒸出来的团子是今晚的主食,辣椒炒茄子和炒白菜作配,看上去十分寒酸。

看着这些,程方秋有些想哭,只是还没来得及哭,就被饥肠辘辘给打败了,她没出息地舔了舔唇,迫不及待地想要将温热的食物送进嘴里,只是桌上人没齐,还不能动筷。

好在没多久,一个少年就风风火火地从外面跑了进来,他生得更像程保宽,唯独一双桃花眼长得漂亮,为他增添了几分俊秀,体型高大,年纪轻轻已是田里的一把好手,只是他平时都要在县里的初中念书,只有空闲时候才能下地干活。

「爹娘,姐,我回来了。」程学峻将挎包随手放在椅子上,先去洗手然後才回来落座。

丁夕梅一边将碗筷摆好,一边冷哼道:「上哪儿皮去了?今天怎麽这麽晚才回来?」

程学峻挠了挠额角,知道丁夕梅不是真的怪罪,嘿嘿一笑道:「就是和同学去後山上转悠了一圈。」

说完,拉开挎包,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包用叶子包住的东西,定睛一看,嚯,居然是一大包野生树莓,一颗颗红艳艳的果子娇艳欲滴地躺在绿叶上,像是会发光,就连程方秋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专门给娘和姐摘的。」

程方秋在前世没有兄弟姐妹,这会儿对上少年真挚热烈的视线,心跳不由漏了一拍,竟是不知道该做出什麽反应,幸好有丁夕梅在一旁接话道:「就你小子嘴甜,就是不知道你爹咋想。」

说完,还捂着唇偷笑了两声。

众人闻言朝着程保宽看去,後者坐在椅子上,表情果然瞬间难看了起来,指着程学峻的鼻尖,故作心痛的模样,长叹一声:「我能咋想,儿子记着娘和姐姐,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爹,你又不爱吃这玩意儿……」程学峻支支吾吾半天,连句哄人的话都不会说,直愣愣地又把程保宽给气着了。

程方秋和丁夕梅都忍不住笑出了声,这的家庭氛围让程方秋浑身都松懈下来,唇角勾起淡淡的微笑,这里似乎除了生活条件艰苦了些,其他的都挺好的。

刚想到这儿,丁夕梅的一句话就让她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

「放旁边去,等会儿吃完饭洗了大家一起吃,吃完就睡觉,明天还得上工呢。」

上工?!

她怎麽就忘了上工这件事!原主成绩不错,但是这个年代没办法考大学,只能靠推荐,她一个平民百姓对於大学是想也不敢想,高中毕业後就跟其他乡下女孩一样下地赚工分为家里减轻负担了。

虽说程家不需要她干些重活累活来赚满工分,但是农活哪有轻松的?

就算有原主的记忆,可是她这样从没干过活的千金大小姐,下了地也还是只有两眼一抹黑,拖後腿的份儿!

程方秋一顿饭吃得心不在焉,酸甜可口的莓果没吃几个就藉口累了,回房躺着了,等独自待着,她才有精力细细思考自己的前路。

找工作?这个年代工作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铁饭碗是可以传给下一代的,除非迫不得已谁愿意让给一个外人?招工的情况更是少之又少,指望她一个农村女生在这个年代找到工作,简直比登天还难。

嫁人?农村的就算了,还不如待在程家呢,城里的不知根不知底,送入虎口的可能性非常大。

思来想去,程方秋的脑海中竟渐渐浮现出了一个身影。

周应淮?书中顶级大佬一般的存在,能力出众,出身优越,责任感强,被迫跟原主结婚後,就算看不上她,也依旧给予物质的保障,精神和身体都没有出轨过,是真真切切能称得上洁身自好四个字的男人。

原主眼光毒辣,攀上的高枝如此高质量,要不是作死,会衣食无忧地度过一辈子。

要不,她就按照书中的剧情走下去,在周应淮身边当个花瓶妻子好似也不错,遭受些冷眼总比累死累活下地赚工分强。

名声和面子值几个钱?

可是很快程方秋就打消了这个想法,既然都打定主意「卖身求荣」了,那为什麽不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与其用龌龊的手段让他来娶她,还不如让他心甘情愿。<="<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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