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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第1页)

富豪嘛,总是喜欢儿子的。

「陈总女朋友很靓呢,好像就是去年一起上过节目的那个。」

春花也是看过《家声杂谈》的,甚至还截了一张图,赫然是女人端坐微笑的正面照:「就是同一个人。」

「很靓的。」

「很靓。」

「是开服务公司的。R大的。」在白秋不知道的时候,她的这些信息都已经被人扒了出来。

「看来是真的了。」

是很靓呀。水开了,春花站了起来,端着水果和茶杯走到了陈总办公室门口。门是半掩着的,里面人影绰绰,一抹红裙坐在旁边的沙发上,还在伸手翻着杂志。

很休闲的模样。

「白小姐请用茶。」

把手里的茶水轻轻放在她面前,助理瞄了一眼女人。黑色的打底衫,大红色的半身裙,身姿婀娜,气质很好。头发是挽着的,露出了精致的脖颈和细细的项炼,是个美人儿。人很白,白得发亮——

「谢谢。」女人抬起头笑笑,脸也很漂亮。

那黑色的衣领滑下了一点,露出了脖颈和锁骨上那遮不住的点点红痕。

看来昨晚,陈总很热情麽!

总经理今天还有会议,大家都很忙碌,好似节前只有她一个人闲下来了似的。白秋一个人在办公室翘着二郎腿看完了杂志,又起身看了看陈总办公室後面的书。都是工业书籍居多。然後她来到他的办公桌前,看到了那只修缮好了的笔。经过了两个月的维护修缮,那只一直没有笔帽的钢笔,终於又恢复了完整。

知秋的十万块的劳务收入,也已经落袋为安。

陈总开会去了,老板的位置空着。这个位置她不敢擅坐,於是拉来了对面的凳子,又找来了纸,拿起笔开始在纸上写字。

一撇,一捺。

一个回勾。

很流畅的笔锋。其实笔和感情一样,也是需要一直使用一直维护的。比如她上次从法国带回来的那几支,哪怕已经让维修师维修好了,可是写起来也始终觉得笔尖滞涩。

不像是这只,有人一直用着的。

每扣禅关——即晚归。

笔尖落处,浓浓的墨。其实她很喜欢最後两个字。月色如华,归人踏月而回,好似有一些美好的期待似的。

「余幼时即嗜学。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於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

纸是好纸,笔,也是好笔。难得有闲,一时意气,女人坐在宽大的胡桃木书桌前,又新拿起一页纸,洋洋洒洒。《送东阳马生序》,她少时很喜欢的一篇文。这是付国级干部对老家的穷学生掏心掏肺的一番教诲,经过无数岁月,最终得以流传於世。

笔尖落在纸上,沙沙作响。

「好字。」

外面突然有了杂声,女人没有抬头。过了一会儿,头顶上也有了声音。白秋顿下了笔,黑色的西装已经就在旁边。

是陈总已经开完会了。

「谢谢。」

白秋毫不客气,放下笔拿起自己的字笑着欣赏。字迹飘逸,称得上翩若惊鸿,宛如游龙。

她高中时期可是苦练已久。

男人微微一笑,在她旁边坐了下来,侧头而望。

很漂亮的女人,很漂亮的字。

昨晚,也很美妙。

和他想像中一样,甚至是比他想像中更好。都是成年男女了,这点的和谐其实很重要,也很必须。

关系着幸福的生活。

桌上还有一张习字。男人看了一眼,伸手拿起来看了看。然後他拿起笔,放下纸,直接就在她字迹的下方,也写了起来。

每扣禅关,即晚归。

是写了一句一模一样的诗。两行事上下并列,文字相同字迹却不同。上方字体飘逸,下面的字体用力更深,更显豪迈更多。

「好字。」女人侧头笑了一眼,有些惊讶,赞叹了一声,也看了他一眼。

一样的内容不一样的字迹,两行字就这麽并列的摆放在一起,成双成对,好似也有一些什麽隐喻似的,平白让人心思一动。

「过奖,」男人放下笔,也看了看着并排的字,又抬起左手摸了摸她的背,微微一笑。

「对了。」

女人突然想起了什麽。她伸手去拿手机,神色自然,「我还有个事。陈总贵司今年还招人吗?我们公司员工,有个弟弟,马上毕业了。想问问你们公司还有没有校招机会——」

「简历发给Jacky。」话还没说完,男人的手还在她背上,神色也很自然,「让他安排。」

「行。」正该如此。

白秋很满意,陈敬是个爽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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