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大众文学>分手后做梦梦到前男友什么意思 > 同学会 同学会(第2页)

同学会 同学会(第2页)

“爸呢?”进门後,晨珀招呼唐羽琦自己坐,又把包里给爸妈带了一堆吃的用的礼物都拿了出来,然後朝书房的木质移门看了一眼,“在作画?”

“哪能啊,知道你提前回来,说要给你做辣炒螃蟹还有蒜蓉虾。”晨母笑吟吟的示意了下厨房方向,给两个女孩一人递了一小碗红枣银耳粥,“还热的,先暖暖胃,马上就吃饭。”

晨家人口简单,晨爷爷去世早,晨老太太对老宅有感情,在世的时候无论谁劝都不肯搬。老太太下面生了四个,两个女儿嫁去了外地,两个儿子都在本地。晨父是小儿子,最是孝顺,不放心老太太独居,所以结婚後没有另搬。晨母和晨父是自由恋爱,感情原本就好,加上晨老太太也不是什麽难相处的婆婆,所以这一住就住了十几年。

直到晨珀高中,老人家得病入院,撑了大半年还是去了。

料理完晨老太太的身後事,晨父思考之後决定买房,且无论是房型还是装修风格都是依照晨母的心意选的。这麽多年,晨母虽然从不抱怨,但他始终亏欠她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晨家平日的清洁卫生是请阿姨来做的,毕竟三百平米,真要自己打扫太吃力。但做饭这种事,晨母喜欢自己来,她是个很懂得生活情趣的人,偶尔晨父也会下个厨。

晨珀端着红枣银耳粥走到厨房门口,悄悄把头探了进去,晨父正在剁蒜蓉,身上还穿着晨母的围裙。

半年多前,她拖着行李从英国回来,得知她私自休学的晨父震怒异常,差点不让她进家门。

“从小到大,小提琴都是爸你让我学的,你喜欢小提琴,喜欢古典乐,想进交响乐队,想当首席!想圆你自己的梦想!可是你从来没有问过我——我到底喜不喜欢!”当时她站在门外,红着眼睛如此道。

晨父怒着,晨母劝着,她却始终不肯回去英国,而休学的理由她更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表示自己暂时不会再回去,更甚至她连工作都找好了,在一家星级酒店的顶楼咖啡厅做琴师,待遇很高。然而这份工作却只令她父亲更生气,直言没有她这样自甘堕落的女儿。

三年的学业都完成了,眼看毕业在即,她说停就停,晨父气得整整半个月没有和她说话。

那段时间家里气氛沉闷,她自觉亏欠父母良多,心里也不好受。後来还是晨母从中劝和,表示孩子也不是学坏,只是有自己的想法,木已成舟,与其生气,不如好好计划下面的事。何况,休学不是退学,等她想通了真要回去继续读也不是没办法。

退一步说,就算不回去了,没拿到毕业证是很可惜,但器乐这东西也不是非要走名校毕业这条路。在晨母看来,女儿并非不喜欢小提琴,只是喜欢的程度不比晨父那种执着,压力越大反弹越大,与其强硬,还不如给她订个目标。

他们知道唐晗在S城管着一家乐团,也知道晨珀想要家里那把瓜达尼尼很久了,最後协商的结果是:英国她可以暂时不回去,但小提琴不能放弃,琴师的工作绝对不能继续,不去学校就先进乐团,至少得要待满一年。

当然,仅仅只是工作满一年是得不到瓜达尼尼的,想要那把琴,至少要登上S城艺术大剧院的舞台——并且得是独奏。

这个条件虽然高,但比起之前晨父要求的大型交响乐队的首席小提琴手,已是难度大降。

至于到底选择在乐团混一年日子,还是选择继续努力登上大剧院舞台,就看晨珀自己了。

这已是晨父最大的让步,所以尽管晨母心中再不舍,也不能强留女儿在身边。加上她心里也清楚,其实晨父比她更不舍,几年前晨珀刚去英国那会,他就整夜整夜的睡不着,总被她发现他半夜三更在书房写字画画,偶尔也会去女儿的琴房拉一会小提琴。

这些事,晨母後来都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女儿。

从来父母对儿女的爱,都是不求回报且无私的。

不表现出来不代表少或者没有,只是晨母的爱更容易看得到,而晨父的爱,在心里。

“老爸。”

“回来啦。”晨父回了下头,推推鼻梁上滑下来的眼睛,又去看锅里的热油。

晨珀上前靠在自家爸爸的肩膀上,“你做饭的时候最帅了。”

“少卖乖。在声世怎麽样,还习惯吗?”

“别提了,我现在被调到电音组去了,拉电子小提琴呢!”

“小唐的主意?”晨父微微皱眉,但要女儿去声世是他自己的主意,也不能一听这些就拆唐晗的台,于是道:“他这麽安排肯定有他自己的理由,你在声世暂时换一下手感练习练习也好,不过去电音组也不代表你在家不用练木提,自己的练习时间还是要安排好。”

晨珀的原意是想告状,结果老爸不接,只能作罢。

“还有,既然参加了比赛就好好的练。小唐说你初赛过的很轻松,电提虽然比木提简单,但人常言骄兵必败,过了初赛不算什麽,可别仗着自己木提拉的好就看不起电提,只要是参与了,就得认真对待!”

“爸,你消息真的好灵通。我怎麽会看不起电提呢,不都是小提琴嘛!”唐晗这个嘴碎的,怎麽不投胎成女人呢!晨珀这会听到唐晗的名字就头疼,忙转移话题,说要给他打下手帮忙,晨父这才没继续说下去。

++++++++++++++++

回家没两天,晨珀接到老同学电话,说要开高中同学会。据说很久不见,想趁着过年前大家都在聚一聚,唐羽琦自然也接到了通知。晨珀大学读的不愉快,高中三年还是挺快乐的,问清了时间地点,表示会到场。

然而回头翻看了一下手机日历,才发现对方约定的下周二是个很特殊的日子——二月十四,情人节。

老同学的解释很有爱,同学会是故意放在情人节这天的,有伴的可以带着对方一起来,至于单身的可以伺机瞧瞧当年初恋那个人是否还是心中的白月光,如果看的顺眼想要发生点暧昧也不是不可以。

“这馊主意也不知道是谁想的,不过倒是帮了我一个大忙!”唐羽琦原本抱怨过年前父母看的紧,偏偏今年过年晚,情人节在年前,家里原本是要小聚餐的,她想要在那天脱身有些麻烦。这下同学会倒是给了她一个好借口,江枫她是肯定不会带去同学会,那帮人嘴碎,万一哪天传啊传的传到她父母耳中,可有得闹腾。

周二那晚,她和晨珀先去同学会亮了个相,留张合影发在父母能看到的朋友圈,然後便打算去和江枫二人世界。

走之前,唐羽琦原想把自己同学会的费用付了——他们聚会的地点是五星级酒店的湖景餐厅包厢,价格不便宜,AA是应该的。

可却被人笑拒了,开口的是王素雅,她自打今晚进门後便一直衆星捧月般陪在另一位身着香奈儿手拎爱马仕的女同学身边,那位女同学高鼻梁大眼睛尖下巴一双丰嘴,身材性。感。火。辣,一出现便是衆人焦点。可唐羽琦和晨珀看了又看,愣是没认出对方是谁。

後来唐羽琦丢给她两个字:“整了。”

“嗯。”晨珀不怎麽在意,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正常。

然後唐羽琦又丢给她三个字:“沈妮妮。”

“噗——”晨珀一口饮料喷了出来。沈妮妮?这根本不是整容吧,这简直是投胎再生!然而惊讶归惊讶,这总归是别人的事,她不好管闲事,加上她们两个和沈妮妮原本就不熟,和对方打了声招呼便没再留意过她。

现在唐羽琦要走,取皮夹的动作却反倒被那边的人注意到了。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