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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我从宋冉的朋友圈里看见,他们一起去了雪山。
看见盛明辉手里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笑得明艳张扬。
看见评论区他给她的留言。
【最明媚的玫瑰,送给最爱的你。】
嘴角咧起一抹弧度,自嘲般的笑笑。
想起当初我给盛明辉送玫瑰花时,他嫌弃无比的眼神。
他说:“送男孩子玫瑰花也太没眼光了。”
“来,我给你分享个博主,他的主页才是男孩子喜欢的。”
之后,我送他的每一件礼物都是我亲自挑选,亲自包装,每一步都尽量让他满意。
可原来,他也是会区别对待的。
喜欢的人哪怕送他一束快要焉掉的玫瑰花,他也能爱不释手。
所以,他真的爱过我吗?
我想也有过。
在一起的第一年,是我们最穷的时候。
我们在休息日躺在公园的草坪上,用随时可见的狗尾巴草编制的戒指戴在他手上。
那时他虽然会说:“哪有求婚送狗尾巴草的啊。”
我说:“那你不愿意就算了。”
我做势就要取下。
盛明辉却把右手捂住。
“送给我就是我的了,我不管,反正我带上它了,你就必须嫁给我。”
我扑进他怀里,伸出右手,他也同样编织了一枚戒指戴在我手上。
暖色的阳光落在我们的身边,他看着手上的“戒指”,是期待和我结婚的憧憬。
所以啊,爱过才是最痛苦的。
因为有美好的记忆,有相爱的证据,剥离的时候才会痛不欲生。
小说《未婚夫骗我去买药,让白月光替我做新娘》第6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