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次打架足够惨烈,上了新闻。
毕竟梁雁被他从高楼上推下去了,要不是梁雁这个人命太贱,阎王都不稀罕收他,很滑稽地挂在了一棵树上,梁雁就死透了,估计坟头草都三米高了。
而不是在医院躺了两个月就又能活蹦乱跳,祸害人间。
杀人未遂以後,他从梁雁身边逃走。
没过多久,他就收到了梁雁的电话。
电话那头,梁雁用他好听的音色说着最残忍的话:“你妈妈在我手上,她的病不能拖了,你觉得呢?”
当天夜里,林栖就出现在了这个别墅。
他不是走进去的。
是被拖进去的。
他哭着质问梁雁为什麽不放过他,为什麽要这样对他,他哭得歇斯底里,却没有反抗的勇气。
“十七年了,我们认识十七年了,你折磨我折磨得还不够吗?”
和以往的每一次吵架一样,梁雁不会回答他的话,拽着他的手腕,力气很大,把他的骨头都快捏碎了。
他被一路拖拽着进了别墅。
这是他们第一次吵架却没有打架。
毕竟林栖他妈还在梁雁手里。
这是梁雁的王牌,只要他拿好这张牌,林栖就永远听他调遣。
梁雁笑着对他说:“留在这里,好吗?”
“我帮你照顾你妈妈,你也不用四处奔波,只要你待在这里一天,我就照顾你妈妈一天,如何?”
从此,林栖“心甘情愿”地留在了这个别墅。
一眨眼就三年了。
林栖最近记忆力变差了,他开始想不起来以前的事,每个人说的话都很模糊,他只能记得个大概。
他打开电视机,一点进去,花花绿绿的视频软件界面正中央,就是梁雁和一个女明星的定妆照。
梁雁现在很少唱歌了,他基本上都在演戏。
可能是因为他觉得恶心吧。
他当初是和林栖一起学音乐的。
不过後来林栖手腕受伤了,使不上一点力气,不再弹琴。
而梁雁又被林栖恶心到了,连带着曾经最喜欢的音乐也不再接触了。
林栖盯着电视机里梁雁的脸,突然反感地垂下眼眸,关掉了电视。
他爱不爱梁雁?
爱,当然爱。
谁能不喜欢梁雁?
少时的梁雁,风趣幽默,温柔体贴,背一把吉他,唱的歌总那麽深情。
可他被梁雁讨厌。
梁雁不对他笑,不跟他说话,冷眼旁观着他的狼狈。
被暗恋的人讨厌,大概是世界上最心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