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雷林不以为然,捏着怀里小姑娘柔软的腰肢笑:“妈,生不出儿子的人才被戳脊梁骨。”
“必须回来!别让人说闲话!”
老母亲的声音尖厉起来。
她是知道方雷林在外面花天酒地的,也默认了儿子的乱来。只要能带回来个孙子给她,对老方家的祖宗有交代,方雷林爱怎麽胡来都行。
但话又说回来。老方家百年传承,往上数几代都算是个世家。
世家凡事面子优先,孙子再重要,也要先紧着面子的事情来。
老母亲不知道,“18岁”的粉嫩腻着方雷林的指头,他昨天夜里刚收的这姑娘,心里正欢喜着,就被晦气的女儿冲了兴头。
啵!
他用力在姑娘胸口嘬了一口,留下一团迷雾一般的紫,这才恋恋不舍地拍拍她屁股:“回去吧。我得回趟家。”
初经人事的小姑娘脸皮薄,红着脸点头,拖着疲软的腿下了床,娇娇弱弱地捡起地上的衣服。
白嫩的胳膊没骨头似的,在方雷林眼前一会儿向下拉起裤子,一会儿往上擡起套袖子。方雷林看着看着,觉得那不是胳膊,是白玉,是通向天上仙女床榻的袅袅仙雾,困着人心,勾着人的手脚,沉溺进去。
“靠!”
“啊!”
方雷林看得血气上头,昨晚的记忆鲜活地跃在眼前。
小姑娘听话又乖巧,任由他怎麽折腾都只是蚊子一样哼哼地叫,叫得他心神荡漾。
什麽狗日的满月宴!
他爽够了再说!
等他爽够回到雷山的时候,天边的太阳已经坠到西边了。
他和“18岁”约好,他就回来露个脸,然後马上回湛江,他们晚上继续“战斗”。
满月酒是在雷山饭店摆的。
不少领导看在他死去的老丈人面子上都来了。
闹哄哄的讲究人坐了满满一个大厅。
方雷林装出奔波的样子出现在大厅里时,满月酒已经吃到尾声。
张良英在她父母兄姐的陪同下,抱着一个粉色包被穿梭在客人之间,像个小丑在表演。
“阿林来了!”
人群里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嗓子。
人们都看了过来。
他的老母亲从张良英怀里接过婴儿,径直塞进了他手里,“快,看看你女儿,还等着你起名字哩。”
老母亲挤眉弄眼的,意思很明显:让他演个好父亲。
这是他和女儿的第一次见面。
小小一团肉被塞到手里,他不耐烦又惊恐。
不耐烦的原因当然还是因为婴儿的性别。惊恐的原因很简单,她太软了。比“18岁”还软,好像稍不留神就会从他的手里溜走。
他一下想起了乡下田里的泥鳅。
女人是水,在成为水之前的女婴儿是泥鳅。
方雷林这麽想着,强忍着心中不适,紧了紧手上的力度。
这麽多双眼睛看着,“泥鳅”可千万不能摔了。
万一当衆摔了,他重男轻女的名头就要被盖上章了。
他皱着眉低下眼皮,想着随便起个名字得了。
却不料就这一眼,他愣住了。
他不是第一次见婴儿。
却是第一次见这样好看的婴儿。
才一个月,眉眼清晰,一双标准的杏眼水灵灵的,像两汪清灵的湖水,黑白分明的眼珠子照出他的脸。鼻子小巧却不扁塌,鼻梁笔直挺立,和小小的人中连成一条直线,带着一张粉嫩水润的樱桃小嘴。
婴儿见了他也不哭闹,樱桃小嘴微微弯起。
嘿,她笑了。
粉雕玉琢,国色天香。
文化程度有限的他只能想得到这八个字来形容他的千金。
他的千金真会长,也真懂事。
知道他不喜欢女儿,就长了这样一副倾城相貌来讨他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