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阮书钰的身体是公子哥,被娇养惯了,没吃过这麽粗糙的饭食。
以前在府里,光是吃个蒸鸡蛋,就有各种讲究。
譬如会挑些肥美的秋蟹,和鸡蛋黄一同烹制,做蟹黄蛋,口感极为鲜美。还有将鸡蛋液搅拌後,将浮末撇去,在里面放入松露,细火慢蒸,蒸出的松露蒸蛋极为滑嫩。
这些天赶路虽然辛苦了些,吃得不比府里,但那两个杂役领了这个活计,手上自有大把银钱,便好吃好喝了一路,阮书钰也能跟着吃了一路。
所以邻家少年猎户的好意,阮书钰只能心领了,要不是今日饥饿,他都咽不下去。
他只觉得自己的嗓子眼变细了,要嚼多下才能咽下这口饭菜。再加上手上涂了草药,更是小心翼翼的地抓着筷子,吃得也就更慢了。
季凌见对面少年吃得慢,便知道他吃不惯这些粗茶淡饭。
他想着明日拿点野物,和林家换点鸡蛋回来,鸡蛋在村里,是极为美味之物,阿钰应该能吃得下。
臻儿坐在桌前,摸着自己的小肚子道:“阿兄,今日的饭食好好吃。”
阮书钰见这麽难吃的饭,小臻儿却吃得极为美味,不由得唾弃了一番自己娇生惯养的身体。
想到菜里的食材都是好的,阮书钰便笑眯眯对臻儿道:“明日我做更好吃的给你。”
臻儿语气轻快,透着惊喜:“真的吗?还有比这更好吃的?”
“真的,明日你就瞧好了。”
季凌听一大一小在那说着,有些疑惑地看向少年白嫩涂着草药的手,暗道,阿钰怎会做饭食呢?
即使他不是富人家的公子,但也在县里见过那些穿着绫罗绸缎的少爷,哪次出门不是前呼後拥的,一大堆下人跟着伺候?
哪有会做饭食的小公子?
他欲言又止,怕这从未干过活的小公子糟蹋了粮食,但见一大一小都欢喜不已,也没出言扫兴。
饭後,阮书钰打了水,想要给自己洗漱一下,正要拿着棉巾沾水时,见自己手上的草药犯了难,便拿指尖别别扭扭地拧了水。
季凌收拾完桌上和竈台,转身就见阮书钰咬牙切齿的,如玉的指尖泛红,正艰难地拧着棉巾,便过来帮他拧干水。
“阿钰,你的手这几日都不可碰水,你要用水的话,唤我一声便好。”
阮书钰点头,见季凌将棉巾递过来,连忙将脸凑了上去。
少年细白的脸上散落着大小不一的红斑,这会已经有了些红肿,季家也没有草药治这红斑,只能让它自行消散。
季凌看着,心里有些叹息,不知道关府为何,要将这样一个娇养长大的富贵公子,打发到这穷乡僻壤中。
这样眉目如画的小公子,理应在膏腴享乐之地精养着,就像一朵名贵的花丶一块精致的玉,只该在锦绣堂前接受万千宠爱,不应在这荒僻的乡村中默默无闻地度日。
这里的贫困和粗鄙,与他如此格格不入,实在令人感到几分惋惜。
“阿凌,怎麽了?”
享受着季凌给他细细的擦脸,阮书钰没有一点不好意思,毕竟在关府那些日子,他被照顾习惯了。
八个丫鬟照顾他,让他真正过了几日衣来伸手丶饭来张口的奢侈生活。
只是季凌擦着擦着,就看着他的脸出神,他有些纳闷。
“无事,只是见你脸上起了红肿,多看了几眼。”季凌回过神,语气变得极为柔和。
臻儿已经困倦不堪,在旁边端着木盆,打了盆水,自己坐在小矮凳上洗脚。
此时还带着残冬的寒意,季凌早在煮好饭後,便在竈上热了一陶锅的水,所以臻儿泡了会脚後,揉着眼睛道:“我去睡了。”
“嗯。”季凌就着小臻儿的洗脚水,又添了些热水,也脱了鞋洗脚。
阮书钰将洗脸的水倒在屋外,换了洗脚的铜盆,打了盆水,坐在猎户旁边,脱了自己的长靴泡脚。
好在他脚不臭,否则难免有些丢脸了。
阮书钰的脚也极白,薄薄的肌肤透着玉一般的光泽,季凌目光不自觉地多停留了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