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饭最忌的就是饭黏腻。而这一碗炒饭,米粒松散柔软,颗粒分明,满满地裹着金黄的蛋液,每一口都吸饱了酱汁和锅香,蛋香四溢,那绵密咸香的口感让人欲罢不能。
鼻尖还能闻到浓浓的锅气,想起小时候在柴火垛上帮家里人烧饭,那时也是这样熟悉而怀念的味道。
没有什麽复杂的手法,只是最纯粹的饭香,蛋香,金黄流油的米饭,香喷喷的鸡蛋,还有清甜的胡萝卜和玉米,被彻底激发的葱香……
张默被烫得直跺脚,嘴里塞着满满的炒饭,他一边咀嚼着,一边幸福地发出猴叫:“啊!嘶!吱吱!喳喳!好吃!”
贝诗看他吃得这麽热火朝天,自己也终于忍不住了,舀起一口送入嘴里。
三秒後。
贝诗瞪大双眼。
好吃,太好吃了!
之前在那日料店八百多块钱一份的炒饭,所谓用什麽高端的食材,高端的厨具,日本炒饭仙人烹饪,各种宣传营销丶风头很大。
但美味完全比不上这份炒饭的千分之一。
中国人,就要吃中国饭!
和张默一样,她也被烫得捶胸顿足,一边忍不住吃,一边又发出了同样的叫声:“啊!嘶!吱吱!喳喳!好吃!”
路人纷纷侧目。
什麽逼动静。
……这是好吃到返祖了?!
什麽炒饭啊,有那麽夸张吗?
贝诗是真的被感动了。
之前她还在质疑,这个老板长得这麽好看,为什麽要摆摊浪费青春。
但现在,她知道,简云蓝的选择是无比正确的。
他进了娱乐圈,大概率可以很轻松成为顶流,但也只是为这个世界增添了一个无关紧要的明星而已。
但摆摊,就不一样了。
通过摆摊,他能把幸福传递给大家,为大家的生活赋予意义,这是人间大爱啊!
贝诗含泪执起简云蓝的手:“老板,你简直是在做慈善。”
她之前怎麽会觉得老板是在宰客。
这麽好吃的一份饭,不要一九九八,不要九九八,甚至不要九十八,只要五十块!
简云蓝不知道,自己在贝诗的心中已经上升到‘救世主’那一列了。
简云蓝笑眯眯地推销:“觉得好吃,要不要给家人朋友也带一份?今天刚好还剩最後一份在售。”
贝诗:“好,那我买了!”
她利落地付了款。
这麽好吃,她可不要分享给别人,她要带回家当午饭偷偷米西米西。
然而,事与愿违。
送完张默到公司,贝诗刚回到车里,就收到明若瑰的电话:
“贝姐,你能过来嘛,我在我弟临水别墅这边被狗仔堵门了,烦死了。”
贝诗深深叹了口气。
这个工作,就是这点不好,需要随叫随到。
贝诗认命地调转车头,去了临水别墅,从侧门进。
进门时,三四个化妆师正围着明若瑰补妆,明若瑰看着自己的美甲。
“这些狗仔一天天烦死了,我在我弟别墅玩,他们还要造谣我绯闻。”
这栋别墅,是顾行舟顾总名下的别墅。
明若瑰本名姓顾,是顾行舟不折不扣的亲堂姐,两人一起长大,关系还不错。但明若瑰隐瞒了家世出道,换了姓,最近媒体总是捕风捉影说她是顾行舟的情人。
烦都烦死了。
明若瑰的长相非常明艳大气,是那种气场很强的国民级美人,黑发红唇,海藻似的大波浪卷发。
随着贝诗走近,她拨了拨长发,眯起眼睛:
“贝姐,你身上有炒饭的味道。”
贝诗瞬间毛骨悚然,抱紧自己:“你想干什麽啊,你不要乱来。”
“就是说说,干嘛大惊小怪。”明若瑰微微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