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好了!
有个小厮急匆匆跑来,气喘吁吁地找到了大厨。
「怎麽样,夫人同意开库房了吗」大厨一把抓住小厮的胳臂。
小厮扫了眼自己的胳臂,疼得咧了下嘴,「那个,师父,夫人说……」
「吞吞吐吐个什麽,快说!」
小厮果断闭上眼睛飞快地说:「夫人说,库房里只有二两血燕,那是留着孝敬府令大人的,不能挪用。夫人说你自个儿定的菜,就要自个儿想办法解决。」
小厮声音越说越小,说到後面只有支支吾吾的蚊子声。
大厨气极反笑,松开了小厮的手说:「好,好,好,好一个夫妻情分。」
「师父,那丶那怎麽办」
旁边等着开火的帮厨问。
大厨瞥了眼看台,勾起一抹笑容说:「看台上的吃什麽吃,给刺史大人丶府令大人做出来就成了,其他不管了。」
京城有酒楼的管事多次私底下找过他,他顾念着天仙阁丶顾念着多年的夫妻情分,没有答应,现在嘛,你不仁我不义,他是时候想着另谋高就了。收回的目光再一次看到兀自烧火的何广生,大厨心里面竟然生出了几分「兔死狐悲」的苍凉。
灶膛里跳动的火焰也没给何广生的脸上带去多少暖意。
大厨嘀咕,「真是死人多口气的。」
天仙阁这样的困境,在场的几家店,或多或少都有些一点。
彩蝶轩准备的刺参就没办法拿出百来根出来,只能够现有的材料切碎後烹煮,味道和口感自然大打折扣;五味居是没有什麽昂贵的材料,金堂猪肚的汤品许多人亦是喜欢,但用时需久,大份难做。
唯有得味楼和大通饭馆,影响最小,或者说基本上不受影响。
容瑾和黎未在开赛前拟定菜单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一点,否了周元亮等人提出来的金贵菜肴,做的就是廉价易得丶味道又好的,现在看来此举非常明智。
至於大通饭馆,这家饭馆开在官道旁,和天仙阁丶彩蝶轩丶五味居丶得味楼都不同,做的就是平民百姓的生意,扎肉是店里面的招牌,四方的肉块用稻草扎着,泡在浓香的酱汁里面,揭开锅盖的那一瞬间,满场香气。
「用这个酱汁泡饭,肯定很好吃。」容瑾笑着说。
周元亮被梗了一下,「咱是竞争对手,你怎麽给对手长志气。」
「五选三,你怕我们选不上」容瑾的笑容不变。
周元亮烦躁地双脚在原地糯动,「有点,不说天仙阁,彩蝶轩邻州最好的酒家,花雕鸡就剩一副骨头,嗦着就很香。五味居在东洲是仅此於咱和天仙阁的,别看它平时不声不响丶不温不火,但它的这块招牌快有百年之久,与大齐朝同龄,在东洲家喻户晓,做的过江霸王,吃过一次就再难忘怀。」
「你才是再给他人长志气。」烧火的冬子冷不丁地说了一句。
津津乐道的周元亮喉咙里发出呼噜声,一下子就哑火了。
「过江霸王是甲鱼汤吧,五味居没做,等赛後我和东家去五味居尝尝,是否有你说的那版好吃。」
说话间,得味楼的八宝葫芦鸭出锅了,按照流程送上去。与之一同好的还有南湖肉羹,这不是送去府令那边的,而是送去看台,分给在场的看客。
南湖肉羹重的是鲜香,咸淡适口,老少皆宜,分到肉羹後品尝的众人赞不绝口,对後来送来的两道凉菜没有太多欢喜,凉拌海蜇丝谁家不会做,青龙过江名字取得好听,不就是凉拌青瓜丝。
「你不吃」
端着凉拌青瓜丝的人说:「不吃,青瓜有什麽好吃的,在家都吃腻了。」
「你不吃给我,我正好饿了。」
「啧,饿死鬼投胎啊,还带了馒头过来。」
「要不是米饭带着不方便,我就带饭了,馒头吃着有点不对味。」
送出青瓜丝的人看着旁边人一口青瓜丝丶一口馒头,吃得津津有味,突然就有点後悔,当看到对方拿着馒头去蘸里面的酱汁,他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我说兄弟不至於吧,不就是酱油水,你这都不放过」
「哈哈。」吃馒头的人傻笑,「我就是饿了。」
嘴上这麽说,行动上可一点也不慢,他盯着送青瓜的,就怕对方後悔了要回去。不过,要回去也木有用,他快吃完了。
「你给我吃一根。」送出去的那人被勾起了好奇心。
「没剩多少了。」
「就一根,送给你了,难不成我还要回来,我看你吃的那麽开心,就想尝尝看。」
「行吧。」
碗递出去,送出去的那人一看,好家夥,里面当真是不剩多少了,连酱汁都快被馒头吸乾了,他也不嫌弃,拿起硕果仅存的一根完整的青瓜丝吃了起来。
见已经拿走了,吃馒头的生怕送的後悔,连忙把碗收了回来,剩下的馒头一整个地放了进去,沾着酱汁唏哩呼噜吃完。
送出去的那人嚼着一根细细的青瓜,悔得肠子都青了。
也没说,凉拌青瓜这麽好吃啊!
彩棚最前方,府令有些坐立不安,他几次笑着想与刺史柳大人叙旧,两人一榜进士,可谓是颇有渊源,算是同窗之谊,能够说的有很多,可姓柳的不给他机会,不断与旁边的人说说笑笑,这让府令脸上有些挂不住。
不过是出自於京城柳家,关系硬丶人脉广,这才让他坐到刺史之位,自己才干哪里逊色於他,却只能够屈居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