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都是熟人兔子三吃,东坡鱼,冰糖肥肠……
今日的鸭腿饭卖得极好。沈雁回在卤水里头放了舶回香与花椒,辅以豆酱丶干桂花等,尝起来十分有滋味,甜咸适口,舌尖处还会回上些麻。
平时鲜少吃到这样的味道,只半个时辰,小食摊上的饭菜便一扫而空,更有人自己拿了碗,带回家里尝。
待卖空,沈雁回将一切收拾妥当,将小推车推了回去。她从床底下拖出一个瓦罐,坐在床沿数了又数,将这些钱串成一贯。
她掂量着这一贯钱,约莫有五斤重。
看来古人所说的腰缠万贯,非常需要锻炼锻炼腰部的力量。
沈雁回取了好几块布,里三层外三层地将这一贯钱叠好,最後在外头打了个结,做成小包袱状,挎在肩上。
她在院子中提了一只竹篮,将小推车上的一只瓦罐装在里头後,便跑去赁居处。
那房牙子是个老实的,不如其他几个嘴皮子灵巧,平日里他生意也少。
像沈雁回这般只是口头上预定,若是换了旁人,一旦有人出了高价或是定金,那这话便算不得数,也甭想再租到这间房。
而这牙房子,当真眼巴巴地盼着沈雁回来。待付清了一贯钱,走了契约,沈雁回又请他吃了两盅酒,顺带赠了他几只鸭腿下酒。
这免不得引来其他几个牙房子的嘲笑,说是这间铺子前两日也有人来问过,明明租给那人能多挣些牙税,偏偏眼下只能得几只鸭腿子,莫不是脑子磕坏了?
这牙房子只是啃着鸭腿吃酒,也不搭理他们。他撕下一块鸭腿肉,再喝一口气,传来的气味辣香浓郁,叫那几个牙房子使劲咽了咽口水。
好香,这到底是个什麽滋味?待这沈小娘子日後饭馆开张,他们也去买来尝尝。
“张叔,我怎记得您下月搬,怎麽眼下就收拾了?”
“家里老太爷病重,母亲催得急,只能早些走了。。。。。。”
等路过那馒头铺子,沈雁回瞧见那对夫妻已在收拾些要带走的东西,屉笼里还剩下几个枣泥馒头。
沈雁回将那几个枣泥馒头包圆了,顺势也帮掌柜搭了把手。那对夫妻知晓沈雁回是这间铺子的下家,便热情与她攀谈。
一盏茶的功夫,沈雁回便花了一百来文收了些铺子里头原有的二手物什,譬如太大而不好搬走的几只木桶,三只木凳,还有不少碗碟。
那对夫妻顺带连剩下的枣泥馒头都送了她。
只是搭把手就能收获颇丰。
实在是太实惠!
“哎唷的我的天,沈小娘子你可来了,快去瞧瞧谢大人吧!”
牛大志神色匆匆,他远远就瞧见了哼着小调的沈雁回。
“怎麽了?”
见牛大志的指尖还残留着丝丝鲜血,沈雁回皱了皱眉。
不会是有什麽狂热匪徒从牢狱里逃出来了?
“谢大人他,谢大人他。。。。。。”
待沈雁回疾步踏进县衙的院子,才看清面前的光景。
牛大志在後头气喘吁吁,怎得吴小娘子跑这麽快?连他都跟不上。
他喘了口气,使劲咽了咽口水。
“谢大人他,他被兔子包围了!”
牛大志说完又去瞧沈雁回手上的竹篮,“沈小娘子你这馒头啥馅的,我吃一只。”
谢婴上辈子可能是一颗白菘吧。
沈雁回这样想。
那些雪白团有些蹿到了谢婴的肩膀上,有些将前爪搭在了他的靴子上。即便谢婴的手上没有青草林檎,他也被围了一圈。
白色的衣袍与白色的兔子,都快与他融在一起。
县衙里也是一堆王翠兰送来的兔子。
“来了啊。”
谢婴放下手里的兔子,掸了掸衣衫。
今日他穿的,就是那件才还回去月白色衣袍,不过兔子们在他的肩膀上留下了作案痕迹。
“谢大人今日叫我前来,是做什麽?”
沈雁回替谢婴赶了赶兔子,走到他的跟前,“知晓了,它们喜欢壶柑的味道。”
谢婴身上透着的壶柑香,吸引着脚边的兔子在他的靴子旁蹭了又蹭。
她也觉得好闻,莫说兔子了。
“给你钱。”
谢婴从腰间坠着的荷包那儿拣出二两银子,“给你发工钱。”
“这还未到一个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