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牵着阿云的手走过一条又一条长街,我要让更多人看到,我有女朋友了——她是阿云。
但是阿云看起来却没有这个兴致,她停下脚步,对我说道:“陆朝,我想回家。”
我一愣,难道是我有什麽地方做得不够好吗?
“怎麽了,这麽快就要回去?”
阿云有些不好意思地把花举到我面前,说:“这些花,我很喜欢很喜欢,但是它们也没有个包装纸,我就这麽拿着,大家看着,我觉得有点尴尬。”
原来是这样,我松了口气,调侃道:“你不是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吗?”
阿云轻轻瞪了我一眼,说:“谁跟你说的?而且,就算我不在意大多数情况下的眼光,我也没有强大到可以不在乎所有情况下的眼光。”
我好笑道:“好好好,我懂得。”然後,我把手伸了过去,“我拿着吧,你再陪我逛逛?”
若是前世,我也会觉得在大庭广衆之下拿着这样一束简陋的花有些丢人,而且我一个男的拿着花多不好意思,但今生,我发现我越来越不在意外人的眼光了。
——这都是阿云的功劳,虽说人只能自救,但执屠刀的鬼,也需要净瓶一滴水。
——这叫点拨。
阿云任由我把花拿过来,却依旧拒绝道:“不了,又没钱买东西,有什麽好逛的——打住!我不想花你的钱买东西,而且我也不能买,买回家被发现了父母还要问。”
说着,她还拿起脖子上的项链,“就这个,我回去了还得收口袋里呢。”
我叹了口气,唯一能坚持的就是送阿云回去,这样一路上也能炫耀一番。
阿云拒绝了我那麽多,总是要妥协一点的,便任由我牵着手送到了家。
一路上,她从路人看过来的眼光中,也时不时地看看我再看看我手上的花,神情调皮,有点想笑,有点佩服,我忍不住在心中感概:这女人就不知道感动吗!
到楼下的时候,阿云把中间那朵红玫瑰抽走了,把手也抽走了,然後把另外十一朵白玫瑰推给了我,说:“保存成干花吧,我想一辈子保存它们。”
我握着空落落的手,小心地拿着那些花,郑重地应道:“好!”
——
我们甜蜜地度过了两周。
本以为今生我没有什麽异常表现,我也拥有了阿云喜欢的特质,阿云一定不会再怀疑我的心意了,可我没有想到,这些天阿云还是会疑心我是不是真的喜欢她。
她依然连名带姓地叫我,依然没有道晚安,见面时也不主动靠近我……虽然她没有问出来,但是我能感受到,她对我的信任度并没有增加。
等到周六时,我忍不住问她:“阿云,你好像不是很喜欢我?”
阿云一脸疑惑,反问:“难道不是你不是很喜欢我?”
我叹了口气,问:“你怎麽会这样觉得呢?我哪里做的有问题,你说出来,我改正。”
“你从什麽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你喜欢我什麽?”阿云严肃起来,冷冷地问。
我微笑道:“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我无法形容,总之,见到你之後,以往我认为的那些喜欢,都不能算作喜欢。至于喜欢你什麽……真正的喜欢是没有理由的,我不是因为你的优点而喜欢你,也不会因为你的缺点而不喜欢你,我说不出喜欢你什麽,但你的什麽我都喜欢。”
“说不出喜欢我什麽?”阿云轻轻复述了一句,若有所思。
我点点头,诚切地望着她,说:“我知道你与我有一样的感觉,对吗?”
当然一样,前世阿云对我告白的时候,和我是一样的意思。
阿云面色缓和了一些,但还有困惑,沉默片刻,嘴唇动了动,还是没说话。
我握着她的手,鼓励道:“没关系,还有什麽问题你就说,我们是情侣,需要一起面对。”
阿云看着我眼睛,说:“我们交往这些天,你只牵手,分别时你也不抱我,也没有揽我的肩,还有……你难道不想吻我吗?”
这样娇气的控诉的言语,从阿云嘴里说出来,却还是那麽平静,要是没有眼里的困惑,就真的像是在询问我有没有吃饭。
我做了一个搞怪的表情,凑近她,有些讨好地问:“那我现在可以吻你吗?”
阿云皱眉,说:“严肃点,我是认真的。说,为什麽?你真的喜欢我吗?”
“喜欢,真的喜欢。”
我毫不犹豫地说,但是看阿云的表情没有动容,显然是在等我继续解释,我只能发动大脑组织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