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大众文学>有一首歌你是风你是风 > 第 23 章(第2页)

第 23 章(第2页)

但是,阿云那样的急性子,若我再不告白,恐怕再有两次见面,她就又会在我前头告白了。

周六这天中午,阿云发来了消息:你在干嘛呢

我知道她这是想问我为什麽不约她出去,可我要准备明天的告白,今天肯定是没有时间。本想着要回个温和点的话,但又起了捉弄她的心思,于是我就淡淡地回复了一句:我在准备事情

:哦

看着这简单的一个字,我突然有些头疼,这个女人总是这麽不解风情,从不对我的事情有好奇心——或者,是好奇的,但又总是因为注意分寸和给人留空间之类的原因而不追问。

周日这天,一切准备就绪——昨天晚上,我就已经约了阿云今天见面,在一个热闹的广场。

12:58时,阿云终于出现。

迟到,是阿云对我展现的唯一的缺点,但这也让她显得不那麽古板,而且,我喜欢等她。

她穿着白T恤黑裤子。

我穿着白T恤黑裤子。

我低了低头,偷偷笑了。

我们总是很默契。

我领着她往广场旁的公园走去,那里有一条石子铺就的小路,上面有我摆放的爱心形电子蜡烛。

一开始,阿云并没有注意这些细节,走了几步後,阿云终于意识到蜡烛的不同寻常,她的面色变得古怪起来,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

我知道她是嫌弃这红色的蜡烛颜色丑,但昨天我在商店里寻思着白色的蜡烛也不对劲啊,所以只能买红色的了。

这条路不短,阿云的面色从古怪变得紧张,甚至还有些想退缩的感觉。

我知道,阿云是怕我要在大庭广衆之下搞告白,她怕尴尬。

我知道,阿云喜欢低调,但她也说过,她偶尔也想享受张扬。

而我,我从来就不喜欢在别人面前展现心意,我也怕尴尬。——所以这次,选择在这样的场地,与阿云告白,也是在展露我破天荒的真心。

也许告白的方式没有什麽新意,但却是我两世为人,第一次做。

为了这场告白,我把在Z市的朋友李海和在G市的发小吴煜都给叫来帮忙了,还有方泽,他们在人流中帮我维持着我用蜡烛和鲜花摆出的爱心。

我是早上七点就来的,所有东西都是我亲自摆放的,这三个朋友,只负责帮我维护。

等阿云走过了石子小路後,是一段五十米的红色玫瑰花瓣铺成的小路,尽头是竖着的一块宽有三米的巨大白色玫瑰花摆成的实心的爱心,最中间有一朵红。

——我向发小借了两万,才足以布置这份场景。

我知道方式不新,但只要足够大,那麽我的心意,阿云便能最大限度地感受到。

阿云在看到红玫瑰铺的小路时就停下了,她看着尽头的巨大玫瑰,眼里是不可置信,她还想转身走,大约是以为这是别人搞的场景。

我拉住了她的手腕,对她笑着,示意她这真的是我为她做的,她这才放心地踩上那片花路。

我没有放开她的手腕,一直陪着她走到了那个白玫瑰前。阿云从上到下,看着这个巨大的爱心,非常仔细,好像在欣赏什麽艺术品一样。

通过她的手腕,我能感受到她的颤抖,她的眼里已经蓄满了泪水,但是她死死控制着,始终没有落下来。

我静静陪着她,两分钟後,察觉到她情绪稳了下来,我才松开她的手腕,面对着她,说道:“至死不渝的爱,也需要经过层层淬炼,才能坚定不移。阿云,我对你的情感,或许没有言情小说里那麽直接和平顺,但只有真情,才会反反复复,——最後留下的,唯有满腔坚定的真心。我知道你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一种本能,不该深思熟虑,但是阿云,我想得更久,更远,如今也更坚定了。”

一生不长,我想到了结尾,我对你的爱,此生不渝——我本想这样说的,可我知道阿云认为我们现在谈‘爱’这个字很不合适,她肯定认为我们相识尚短,而爱情是圣洁的,不该轻易说出。

尽管这是我经历了两辈子可以确定的爱,但阿云不知道,所以,我只能说:

“那种毫不犹豫的坚定确实很让人心动,但是,却未必长久,有那麽多美好的爱情最後走向了分手,而我牵起了你的手,就不会再分手。”

“我喜欢你,经过深思熟虑,也经得起狂风巨浪。”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条项链,要给阿云戴上,阿云看到我伸出来的手,下意识地後退一步,我便走近一步。

阿云意识到我是要给她戴项链,才不再後退,我又走近一步,以环抱的姿势在她脑後佩戴那条项链。

戴好之後,我看到人群中方泽用手比划着“五丶四丶三……”

到时间了。

13:14

我放下项链,然後看着阿云的眼睛,说:“我喜欢你,阿云,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