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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贝斯特拉与柏尔(第1页)

第14章第十四章贝斯特拉与柏尔

刚一抵达育马场,就有人跑过来迎接他们——对方看起来不年轻了,但翻过木栅栏的动作依然矫健,让瑟洛里恩印象深刻。

“公爵大人,您可真是好久没来了!”马匠摘下头上的小帽,热切地问道,“雷蒙德大人有跟您一起吗?”

对方说话时的语调有些奇怪,不像是典型的北境口音……不过北境幅员辽阔,不同城镇的居民口音存在差异也不值得惊奇。

“许久不见,安德斯。”希瑟无奈地笑了,“很遗憾,雷蒙德爵士仍在王都,恐怕得等到明年深春才能回来。”她看向他,“这位是育马场的高级马匠安德斯,也是雷蒙德爵士的副手。”

“雷蒙德爵士还兼职马监吗?”瑟洛里恩问道。

“是的,不仅仅是这一个育马场,埃达城以及周边的所有马厩都在他的管理之下。”希瑟补充道,“不过他本人目前不在北境,这家育马场暂时由安德斯代理统筹。”

“噢~这位一定就是亲王殿下。”安德斯认真(但看起来有点滑稽)地向他行了一个宫廷礼,“谁会感到意外呢?如此美貌,只有王宫的土壤才能养育出您这样的名花啊!您和公爵大人真是一对光彩照人的眷侣!”

“你好,安德斯。”瑟洛里恩的心情十分复杂,“马匠这个职业挺适合你的。”

要是去当小说家,肯定得喝西北风了。

“我的丈夫需要一匹新的坐骑。”希瑟说,“安德斯,你务必耐心地向他介绍这里的每一匹好马,直到他做出最合心意的选择。”

听到她说出那四个字,瑟洛里恩的心头一颤,但还是尽力让埋怨的语气盖过内心的赧然:“你明明可以直接告诉我选哪匹马的……”

“不要因为他人的言语而动摇,瑟洛里恩。”她故作高深地说道,“记住,要跟随你的心。”

也许是骑马出行的感觉唤醒了希瑟性格中最原始的野性,瑟洛里恩总觉得自从她决定来一趟育马场之後,性格就顽皮了许多……

虽然他不讨厌就是了。

接着希瑟就离开了,说是打算让贝斯特拉在马场里活动一下。不过,瑟洛里恩认为她只是想看看在没有旁人干涉的情况下,他会不会做出和她预想中一样的选择。

这个猜想在走进马厩後就得到了证实——事实上,他的目光几乎瞬间就锁定在了第三间马房上——一匹草莓沙色的马儿正将脑袋探出厩门,好奇地四处张望。

看着这匹马,瑟洛里恩後知後觉地意识到,希瑟的那句“看到它,我就想起了你”可能是一种偏向纪实风格的描述。

“您喜欢这一匹吗?真是太有眼光了!”安德斯似乎也为他的选择感到高兴,“这是北境独有的马种,前公爵拉格纳大人赐予了它们一个光荣的名字——埃达马!因为只有埃达城的马场能培育出这种战马。它们的祖先是科林马,但体格没有那麽科林马那麽大,这提升了它们的敏捷和转向能力……”

瑟洛里恩摸了摸马儿的脑袋,它温顺地用鼻子顶了顶他的掌心。

这匹马的鼻梁是白色的,延伸至前额形成了一个月亮似的形状,贝斯特拉的前额也有一个星星般的白色菱形,他一直觉得马儿脑袋上有个白色的纹路挺好看的:“它看起来性格不错。”

“当然!埃达马的性格很稳定,胆子也很大,继承了科林马和埃迪内马身上最好的部分。”安德斯滔滔不绝,只要聊到和马相关的话题,他那说起话来令人尴尬的毛病就消失了,“传统战马和赛马的混血种要不就是笨拙的胆小鬼,要不就是勇敢的快马,埃达马无疑是後者。”

“希瑟的贝斯特拉也是埃达马吗?”

“贝斯特拉?噢,它当然不是埃达马。埃达马没有那麽细的被毛,皮肤也没有那麽薄。贝斯特拉是纯种的阿什哈库曼马,而且它也不是在这个育马场出生的。”

他不禁有些好奇:“贝斯特拉不是在这里出生的?”

听到这里,安德斯一下子来了精神——瑟洛里恩甚至觉得他好像一直在等别人提到这个问题,因为他显然已经为这个问题准备了一箩筐的话。

“您可真是问对人了!”对方兴高采烈地答道,“因为贝斯特拉就是在我的马厩里长大的。”

“你的马厩……”瑟洛里恩有些困惑,“可你的马厩不就是这里吗?”

“不不不,我不算是北境人,几年前我还住在更靠南的地方哩。”安德斯说,“您听说过洛温镇吗?。”

他摇了摇头,不过这确实解释了安德斯奇怪的口音。

“以前我就住在那里,还有一间属于我自己的马厩……现在回想起来,一个破烂的乡下马厩居然能培育出这样的名驹,如果不是发生在我身上,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种事。”对方感慨道,“贝斯特拉天生就与衆不同。虽然是雌马,但她的体格和公马一般大,红骝色的被毛光滑发亮,就像是缎子做的。它在马厩里简直是鹤立鸡群,任谁第一眼都会先看到它。”

“你刚刚说贝斯特拉是阿什哈库曼马……可那不是从安托帝国引进的名贵马种吗?对于普通的马厩而言,价格应该相当高昂吧。”

而且安托帝国的马匹只能通过海航运送,又只有大型船港才能停下运马所需的三桅商船。如果洛温镇真如安德斯所说只是一个乡下小镇,怎麽可能有渠道买到正宗的阿什哈库曼马呢?

“嘿嘿,我这样的普通百姓当然是买不起的。”安德斯说,“但洛温镇的执政官刚巧对马十分痴迷。他不惜花重金从附近的大城市里采购了几匹阿什哈库曼马,然而大多都没活过几年,哪怕活下来也都是病恹恹的。”

说着,他叹了口气:“可惜了,那位男爵大人虽然爱马,却不懂马。阿什哈库曼马生活在炎热的沙漠地带,所以被毛细短,方便散热。这样的马突然被转移到了寒冷的环境中,自然需要额外照料。马死了大半之後,他就无心再养了,最後便宜了我这捡漏的破马厩。”

瑟洛里恩很快就想到了贝斯特拉身上厚实的马衣,难怪是用羊毛织成的。

“好在贝斯特拉本来也比一般的阿什哈库曼马耐寒,被送到我这里之後还算健康……不过好处也就这点了。”安德斯说,“最初我是想拿它配种的,但是它的性格太暴躁了,但凡有公马敢骑上来,它就对它们又踢又咬。哪怕是作为坐骑,它也不够温顺,曾经将许多看中它的骑士甩了下来。在遇见公爵大人之前,我们一直管它叫红泼妇。”

“很……形象的名字。”瑟洛里恩评价道。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知道该拿它怎麽办。”对方重重地叹了口气,“您瞧,它卖又卖不出去,也没办法拿来配种,还占着最好的那间马房,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可要说把它杀了,谁又能舍得呢?我这辈子就没见过比它更美的马儿了,而且马肉也不好吃,烤熟了之後又臊又柴。如果有的选择,我肯定更愿意吃驴。”

“驴肉确实很好吃。”他坦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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