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惊点点头:“吴阿姨,我先回屋里了,一会儿出来帮您做饭。”
说话的尾音都在打颤,不是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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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杂物间,沈惊盘腿坐在墙角,把三块板砖放在自己腿上。
真是奇了怪了,手腕上那个烟疤都十几年了,早就不疼了,怎么现在这么疼?
他用力挠疤痕,怎么挠都还是很难受,于是他又用板砖边缘粗糙的地方去蹭。
心跳越来越快,直到薄薄的皮肤被蹭破,蹭出了细细的血丝,沈惊的粗喘声这才戛然而止。
他再也不喜欢小熊了,他要把所有买来的小熊T恤都撕掉、扔掉、烧掉。
齐明旭也可以上二楼,齐明旭最崇拜的人是俞昼。
俞昼让他穿齐明旭的衣服,俞昼坏。
那他就把齐明旭也抢走。
沈惊低头盯着手腕上渗出的血丝,一直盯到激烈的心跳平复。
他意识到自己发病了,网上说控制不住情绪的时候,就看看天空,做深呼吸。
于是沈惊走到窗户边,拉开窗帘的霎那,呼吸也随之一滞。
后花园里栽满了蔷薇花,白色、黄色和粉色,开得格外热烈。
他趴在窗边,看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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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饭,俞昼出门遛晶晶,齐明旭也去了。
沈惊帮着吴阿姨打扫完厨房,回到杂物间的窗户边看花,看得目不转睛。
好看,好看,他太喜欢蔷薇花了。
三年前,他的学校办了一个活动,让家长给十年后的孩子写一封信。
沈惊和他爸说了这件事,他爸不写。
沈惊说:“这是作业,每个人都要上交。”
他爸用甜得发腻的嗓音送走了一个老顾客,转头啐了沈惊一口:“我活不了十年,我死了,你也活不了,你看外头那群Alpha会不会把你撕碎。你让我给十年后的你写信?寄哪儿去?阴曹地府啊?”
沈惊没完成这项作业,他在那天的日记里写——我想有个人能给我写一封信,再送我一朵花。因为阴曹地府是不会有花的,只有天堂才有花。
那篇日记只有一个赞,来自CD。
十五天后,沈惊收到了一个包裹,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收到包裹。
包裹里是一封信,和一朵蔷薇永生花。
从那天开始,蔷薇花就是沈惊最爱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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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惊痴痴地看花,一直看到了深夜。
别墅里所有人都休息了,沈惊拿起他的马克杯,去厨房接水。
这时脚步声响起,有人下楼了。
沈惊的后背僵了僵,他回头,笑着问好:“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