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筝从小就知道自己的性取向和大部分人不一样,高中时候,他对班上一个男生有过好感。也仅止步于有好感。
那人相貌平平、成绩一般,性格倒是幽默爽朗,不算出类拔萃,但在繁重的学业和课余活动中,似乎是另一种精神上的寄托。
毕业那天,洗干净的校服比天色还要白,鸽子成群飞过,思絮被煽弄成一团解不开的麻绳。叶筝鼓起勇气向他告白,用的是“喜欢”这个词,像这种没有考虑过以后的感情,只能靠一点冲动来成全,因此难以被界定为“爱”。
不期盼会被接受,但叶筝认为,以男生八面玲珑的性格,就算是拒绝,也应该会礼貌、得体地收尾,能在最后一天落得个好聚好散——
想不到正是这种年少不智的冲动,让叶筝收获了一顿唾骂,喜欢过的明朗稳重都在转瞬间消失不见,男生对他说尽了刻薄的话,又用卑劣的语气问叶筝有没有跟其他男人睡过。有没有得病。
字字句句逼得他抬不起头。
纵然时间过去多年,那段记忆不再鲜明,曾经刻骨铭心的背影也被稀释成水,随着年月淡化在脑海之中,可腐蚀坏的地方、被标为廉价的情愫,迫得他不再轻言喜欢。
拍死在书页上的蚊子终会留下丑陋的污痕,它驳裂地呈现着,在白纸上深深扎根,无法磨灭。
罗安结婚前是风流惯了,夜夜笙歌、醉生梦死。他圈子广、有人脉,给叶筝介绍过两个成熟帅气的单身男性,微信照片全安排上,就差叶筝点头示好。
可叶筝一点动心的迹象都没有。
罗安苦口婆心劝着叶筝,“人活一辈子,该玩的时候就去玩,别等老了才后悔。”
“我在玩啊。”海旁。叶筝放下吉他,两个室友在后方空地架相机,跟他们一起来海边看超级月亮的人很多,他和罗安好不容易占到围栏边,眼前没有遮挡物,视野一片开阔,除了风大毫无缺点。
晚风兜在衣袖里,外套撑得鼓鼓囊囊,叶筝用拨片刮了一下琴头,忍不住笑了,“玩音乐怎么不算玩呢。”
“就杠吧你,我是怕你虚度光阴,大学不用来谈恋爱用来干嘛呢?嘶……你不会还惦记高中那家伙吧?他叫什么名儿来着?”罗安举起拍立得,对着叶筝咔嚓一张。
闪光灯迷进叶筝的瞳底,骤不及防被强光刺出了泪意,叶筝白了罗安一眼,一巴掌盖在他嘚瑟的脸上,抢回那台拍立得,“没惦记。你别浪费底片。”
“呿,你这相机能拍到月亮吗?不如用手机。”
“手机哪有这个好玩?百年难得一遇的超级月亮……”叶筝手动调整好拍摄参数,“怎么也得试试看。”
“老玩这个有意思吗?我看你经常带着相机到处玩儿,但拍出来的效果嘛,实在是有点……怎么说呢,嗯,美中不足。”
“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有意思。”叶筝说,“都是随便拍的。”
罗安撑着围栏探身向前,海浪的拍打声纷沓而至。
附近有好几个学生在唱歌,音潮自四面八方起,卷得罗安语声破碎,“记得何柔吗?咱们初中班长。那会儿我可喜欢她了,觉得人生中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娶她回家,她喜欢泰戈尔的诗,我就手抄给她,结果人家还嫌我字丑。”他踯躅一下,笑了声,“……现在吧,我连她长什么样儿、在哪儿读书都不知道,但她嫌弃我的眼神我能记一辈子……这是不是传说中的,恨比爱长久?”
叶筝在他越拔越高的声调里按下快门,直到吐片才放开。
显像需要时间,他握着照片一角,慵懒地靠在护栏上,听旁边的罗安叽叽咕咕吐槽吉檀迦利有多长,他抄了七首就抄不下去了。拉环啪地拉开,罗安开了罐啤酒,如梦初醒道:“原来我对何柔的爱只值七首诗,多的都没有。”
“你今天怎么了?奇奇怪怪的。”叶筝隐隐觉出一点蹊跷,罗安不是个会缅怀过去的人,更不可能主动聊起何柔这号陈年故人。他有种古怪的错觉,罗安一定碰上什么事儿了。
一下被戳中心事,罗安僵着舌头,前言不搭后语地回他,“没事啊,就、就及时行乐嘛。”
叶筝:“失恋了?”
罗安蔫蔫地把头低了下去,“对……”
这是平生第一次,叶筝觉得罗安有点拘谨,在谈及爱情话题的时候,他永远都蒙昧得像个刚出生的婴孩。叶筝不曾全心全意爱过一个人,他知道罗安身边永不缺人,可消遣娱乐和真实爱情之间始终有一道难以跨越的鸿沟。
“是谁?”叶筝问。
“你不认识,隔壁物理系的。我跟你说啊,少听那些情感电台,什么真爱需要经过时间的考验和洗礼……都他妈扯淡。我喜欢她,我爱她,我巴不得告诉全世界!还等个屁的等,难道像我这样,等到她跟别人在一起吗?”罗安捉过叶筝的胳膊,脸依旧朝着正前方,强硬地把眼泪憋回去,大声说,“是我把路走窄了,你可千万别学我,爱就大胆去追,别让傻|逼给唬住了。”
话从来都是说的时候最轻巧。
道理明摆出来谁又会不懂?只是能不能理解,跟能不能做到是两个不同的层次。
叶筝自问没有一颗强大的心脏,经不起一次又一次的折辱,他宁可把情感奉托到另一种形式里,比如音乐、比如摄影,也不想把这份喜欢轻率地交付出去。
谁的真心都是宝,没有爱情一样可以呼吸,可以生存。
然而到此刻,叶筝必须改写念头、放下过去,重新以温别雨这个身份去爱一个人。爱一个活物。
那什么是爱呢?
是刚才那样,隐藏在森罗万象之下,微细的动荡吗?叶筝克制不住思绪乱飞。。
“假声不够透亮。”练功房会有回声,待余音散尽,黎风闲走到叶筝右侧,反执着扇,用扇尾轻压着他的手肘关节,“这里收一收,别拱起来。”
叶筝抬眼,视线毫无忌惮地定在黎风闲弧线精致的喉间,裸|露出来的皮肤仿佛注进了魔力,害他挪不开眼。
那股悸动还在滋长,戏感仍未散去。
叶筝壮起胆子,一手抓上扇身,用拇指慢慢擦着花纹推进,像沥着山水前行,跌跌撞撞的,一路推至终点,拇指很浅很浅地碰了黎风闲一下。
他舔了舔唇,缓解干涩,再紧紧咬住臼齿,恳切地,“你能陪我练一次山桃红吗?”
这是《幻觉》里,温別雨对周海说的台词。
黎风闲敛目看向叶筝……这要拿他来练手?
“你确定要这样?”黎风闲问。
“嗯,可以吗?”
“不可以。”黎风闲松开折扇,又将他盯了好几秒,说:“你的动作还不够流畅,真假音衔接也有问题,先把这两支曲唱好再说其他的。”
叶筝千辛万苦蕴酿出的“情绪”就这样被无情掐灭了,想起前面冒进的话,他赧然收回视线。不答应才正常吧,黎风闲又没义务来这里给他当陪练,能抽空做指导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像是清醒过来,叶筝展开折扇,刚准备开腔,黎风闲倾身过来,抽回扇子,轻描淡写地出声,“唱好了再说山桃红的事。”
柔暖的衣料挨近叶筝鼻尖,里面貌似有他从未尝过的味道。很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