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是我上个月和李隽歌吃饭的画面。
我的脸比李隽歌清晰了数倍,而李隽歌只是能依稀看见一张模糊的侧脸。
琴姐怒骂着这个报社的记者不懂规矩。
而我还没回神,就见李隽歌走出来座机电话拨了个号码。
他声音淡漠:“拦下鑫华报社的照片。”
挂断电话,李隽歌就带着衣服离开。
大门一关,屋里瞬间安静下来。
我怔怔的,心里像给戳了个大洞。
我知道以李隽歌营长的身份,没人会再敢报道那张照片。
可刚才有那么一刻,我本想询问李隽歌能否就将这件事直接认下。
毕竟下个月……就到他履行约定的时候了。
我拿起报纸又看了几眼,看出了问题,心忽然就沉了下去。
那天我和李隽歌去的是私人餐馆。
店主是我相识多年的好友,绝不可能有记者混进来。
只有一个人——那天吵着要看姐夫,非得跟着去的我的妹妹,叶梦茵。
我立刻给她拨去电话:“茵茵,那张照片是不是你拍下来,卖给报社的!”
电话那头的声音并不清晰,但我还是听出叶梦茵无所谓的语气。
“是我做的呀,谁让你不肯借钱给我男朋友投资,我就只能自己想办法赚钱了!”
我竭力压住火气:“茵茵,那个人只是在利用你而已,他根本就不爱你……”
“李隽歌也不爱你啊,姐姐。”
——嘟!
说完,叶梦茵直接挂了电话。
而我浑身发僵,心脏被最后那句话穿了个透。
我闭了闭眼,拿出药赶忙吃了几颗。
躺在床上,我想起十年前。
我和李隽歌确认恋爱关系后,他说等到三十岁我们就结婚。
就是这句话,让我挨过了这十年。
可现在,这承诺还算数吗?
两天后,我的巡回演唱会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