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
时矜故技重施,又慢吞吞地往回走了。
然後,不经意地又蹭了陈欲一下。
这回用的是手背,蹭得力度还有些大。
然後就被抓了个正着。
陈欲:「同学,您这是强行碰瓷儿啊。」
时矜:「……才没有。」
时矜的手被陈欲抓着。
陈欲的掌心有些烫,时矜觉得自己的碰触到陈欲手的那部分皮肤都要自燃了,脸也跟着发烫。
她的一颗心扑腾扑腾的,仿佛要从嘴巴里跳出来。
可尽管这样,时矜也一点都不想要从陈欲手里拿回自己的手。
她巴望着陈欲能够握得再久一点。
「才没有~」陈欲学时矜说话,语末还要做一个升调。
时矜哽了一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你手好冰啊。」陈欲说,「跟以前一样。」
时矜:「……」
陈欲怎麽这样啊?
时矜想,我都要哭了。
可时矜最终也没哭。
只是眼睛红红的,就这样看着陈欲。
陈欲揉了一把时矜的小卷发,用那种很熟稔,好像他们这几年一直在一起一样的语气跟她说,「不记得哥哥了?」
时矜小声说,「记得的。」
怎麽会不记得呢。
时矜那麽喜欢陈欲,比喜欢黎曼还要喜欢。
***
时矜做事情总是慢吞吞的。
吃饭慢吞吞的,走路慢吞吞的,说话慢吞吞的,就连喜欢一个人也是慢吞吞的。
等她意识到自己喜欢陈欲的时候,已经是分开好久之後了。
时矜喜欢陈欲。
喜欢了两年三个月又七天,并且打算将这种喜欢长期延续下去。
可是时矜对陈欲的喜欢,除了她自己,谁也不知道。
时矜对陈欲的喜欢成了一种执念。
她将这种喜欢变成习惯,并渐渐觉得「时矜喜欢陈欲」是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至於「陈欲应不应该喜欢时矜」和「陈欲会不会喜欢时矜」这样的问题,她很少会思考。
因为时矜很笨,她总是学不会计算得失。
没有人跟时矜讲喜欢一个人要怎麽喜欢才算好,时矜只能从言情小说里面找答案。<="<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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