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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1页)

车子继续驾驶在哥谭晚间的道路上,提姆开口问。

“所以,这个你也知道。”

“蝙蝠侠?”

“嗯哼。”

“因为翼手目动物喜欢群居。”

“你也不怕蝙蝠侠。”

你怕什么蝙蝠侠,不混公公嬷嬷圈,你是个普通看美漫的也知道——“为什么蝙蝠侠是全迪西最涩情的角色”。

“我不怕蝙蝠侠,但是我怕布鲁斯·韦恩。”

“怕什么?”

“怕他端着一把猎枪来对我说:你是什么人也敢来泡我儿子,给你五百万美元离开他。”

“不会的。”

“韦恩先生会同意我们结婚?”

“我是说我不止五百万……汤姆,我可以给你你想要的金钱。”

你笑着看着他:“那万一韦恩先生涨价了呢?”

“你把钱拿好,我晚上翻墙来找你。”

“……”

“我爱你,提姆。”

“我也是。”

车子继续行驶在路上,你聊回了蝙蝠侠。

“很多哥谭人不怕蝙蝠侠的,我没有被蝙蝠侠护送过,不过露易丝说她以前晚上加班后回家有注意到蝙蝠侠在后面跟着护送哦,”你说,“实际上将罪犯押送入监狱和送一个孩子晚上回家都是可以让哥谭变得更好的事情,我想对于蝙蝠侠来说他也会更喜欢送人回家吧?”

蝙蝠侠又不是真的精神病(不要听阿卡姆粉丝团胡说!我们韦恩老爷不住院!),比起和变异人、超能力者、暴力犯和精神病来说,还是女人孩子和老人更值得他去帮助。

“只有那些罪犯和预备役会怕蝙蝠侠吧?蝙蝠侠是哥谭的超级英雄……好吧,不超级。蝙蝠侠是哥谭自备工资的义务警察。”

其实有些罪犯也不怕,而怕他的罪犯主要是怕全身骨头碎,蝙蝠侠是不杀人,这只是他不主动杀人,他真的会捏碎你的骨头,也真的会抓住你的脑袋一下一下地砸墙直到你说出他想要的情报的。

不过你都说了,比起蝙蝠侠的抓钩枪你更怕布鲁斯·韦恩的猎枪。

毕竟蝙蝠侠真的不会对一个不犯罪的中学生做什么,布鲁斯真的可能会对提姆的男友做什么。

你说蝙蝠侠会对罗宾的女友说反对?

嘿,你不是红罗宾的男友嘛!你也不是罗宾的女友啊。

@

“我喜欢你。”

“我爱你。”几乎是脱口而出,提姆对汤姆说出了那句话。

他想到了很多,想到儿时被杰克和珍妮特带着去哈利马戏团的经历,想到他第一次走入韦恩庄园的夜晚,想到他的罗宾制服,想到他参加过的六场葬礼,最后浮现在他脑中的是眼前人。

眼前人是心上人。

“我爱你,汤姆,我爱你。”

心上人是眼前人。

“我,爱,你。”

提姆几乎是抓着汤姆的脑袋亲吻的,汤姆的嘴唇薄厚适中,温热湿润,他主动摩擦着提姆的唇,像是个孩子在亲吻心爱的玩具。

提姆张开嘴。

汤姆无师自通开始舔吻,他几乎要把提姆的灵魂吮吸出来了,提姆从来没有和男孩子这样接吻,但是他愿意就这样一直沉浸在这个吻里,提姆用汤姆的围巾用汤姆的气息用汤姆的吻将自己完全包裹,他的世界现在是温暖的。

暖暖的。

“咚。”

提姆发现了是布鲁斯在敲窗,但是他不想理。

太快乐了。

太温暖了。

“咚。”

提姆还是停下了,这是罗宾对于蝙蝠侠导师的习惯。

提姆欣赏着被自己吻地面色泛红的汤姆的脸,轻轻地啃咬着爱人的手指。

红罗宾也不是要事事都听蝙蝠侠的。

他快乐地在围巾下戏弄着男友的手,看他狼狈地缩回去按下车窗,听他对着蝙蝠侠胡言乱语自己在旁边帮腔……

啊哈,汤姆·鲁斯特现在是我的。

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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