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小鱼疯狂围追堵截中……
下章周二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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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头号大反派
于思煜从李之洲的床上醒来後,坐在床上发了将近十分钟的呆。他摸得着自己的後脑勺,却摸不着头脑。
其实他并没有完全醉得不省人事,一些很碎的片段还是落在了他的记忆里。于思煜像拼一幅残缺不全的拼图,一点一点地将脑里的画面拼了出来。
他好像喝醉了,然後被沈言拖到了一个地方,紧接着拼图的画面里便出现了李之洲的脸。
画面是残破不堪的,但已经足够于思煜去理解这个事情了,至少他知道现在自己躺着的这个房间是李之洲租的房子。
于思煜总隐隐觉得,在似梦非梦的空间里,自己好像拥抱了他,又好像拽了他的手。
也好。于思煜想到这忍不住笑了笑。小时候没占到李之洲便宜,这把倒是抓住机会全占了回来。
他忍着宿醉带来的头疼,站了起来,一眼就看到了摆在书桌上的水。
蜂蜜已经沉到了玻璃杯底,分离出了一层晶莹剔透的琥珀色。
有人说,爱一个分开已久的旧人,无异於是灵魂层面上的刻舟求剑。
时间常常将人搓圆磨平,沧海变成桑田,白云化为苍狗。时隔多年,故人面目全非,DNA序列证明他还是他,灵魂知道那不再是原来的他了。
然而物是人非这样残忍的话,落在李之洲身上却像一团拙劣的谎言。
时隔多年,他的温柔依旧在那里。
润物细无声地存在着。
于思煜拿起水杯晃了晃,将蜂蜜水摇匀,一饮而尽,然後他掏出手机确认了一下时间,画面上显示的是凌晨五点钟,还很早。他也不把自己当个外人,跑到浴室里冲了个澡,神清气爽地坐在书桌前思考接下来应该怎麽办。
毋庸置疑的是,他一定会留下来,留在李之洲身边。但李之洲现在会躲着他,要怎麽样才能圆滑自然,不着痕迹地留下来变成了于思煜的主要课题。
他无意间瞟到了书桌隔壁的简易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机器语言类的书籍,C语言,C++,JAVA和Python,还有各种电子产品和元器件的说明书,很多都是全英文的,甚至里面还有日文的。
于思煜手肘杵在书桌拖着下巴叹气,李之洲还是那个烦人的学霸。
考个研吧。于思煜忽然想。换一种生活方式。
就考隔壁的学校,去学校自习的时候可以顺理成章地蹭李之洲的地方睡午觉。
于思煜仔细盘算了一会儿,决定跨科考法学,一年考不下来,就再考一年,以後通过司法考试,毕业了就去狠狠地抱住自己亲娘的大腿。
他在书桌附近找了一会儿,想找纸和笔去列一下要备考的计划,然而他看了一圈也没找到。
桌面上非常拥挤地摆着两台显示屏,滑鼠和键盘被可怜巴巴地挤在了一小角。
于思煜心里纳闷李之洲为什麽拿一个那么小的书桌当电脑桌,他工作了那麽多年,不至於说一张电脑桌都买不起吧。
他立刻就翻开了手机里的橙色软体,输入了电脑桌,点着点着,忽然就停了下来。
他微微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盯着眼前的这张小小的实木桌子,很轻地吸了口气。
这是他给他买的书桌。
在他们还是十七和十八岁的时候。
于思煜摁灭了手机,搁在书桌上。他摊开手掌,一点一点抚摸着桌面,指尖划过木头的纹路。
于思煜眼里的光沉了沉,又迅速地亮起来。
这一次他绝不会再走了。
说什麽也不走了。
天亮後,于思煜就离开了李之洲的屋子,街上的早餐车已经摆了出来,他走在白烟弥漫的街头,买了份果子吃掉後,坐最早一班地铁回了家。
到家换了一套衣服,于思煜把高中时期的旧书包又翻了出来。
这个书包曾经跟着他一起去了南方,里面藏着着李之洲的书信和狗子学长的一小撮毛。
他自从大学以後就不再背这个包了,只是把它挂在衣柜里。这次他决定把它当成一个护身符,重新背起来。
于思煜看了看时间,八点刚过没多久,还没到范哲上班的时间,于思煜估摸着他人大概率正堵在通勤路上。
他端着手机,给范哲拨了个电话。
比起问自己已经毕业了几十年的妈,去问硕士毕业没几年的范哲显然更具性价比。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哟,一大早就给我打电话,怎麽了小宝贝?」范哲用清爽的声音说着黏糊的话。
于思煜没理会他那假假真真的调情,开门见山地进入了话题,大概说了一下自己的打算,然後范哲也很大方地告诉了他需要买的书籍和资料。
「这是多想不开,怎麽忽然想考非法的法硕,你要考去北都吗?」范哲的声音里夹着笑。
「不,他回来了。」于思煜也没有扭捏遮掩,直接告诉了范哲。「上班时间太不自由了,我现在有别的事情想做。」
「琢磨得挺透彻啊。」范哲夸奖道,「你先试试吧,实在不行,我允许你吃吃我这株回头草。」
「没有不行。」于思煜乾脆利落地说道,他说完停顿了一下,声音很轻地又强调了一遍:「必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