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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1页)

「对!」盛芳拍了下手,「这多亏了陈晚给做的衣服。」

锅里煮着汤,离人一时半会没有问题,周梅在围裙上擦乾净手:「具体什麽情况,芳姐你给我说说呗。」

在盛芳的大嗓门下,陈晚与许空山被迫旁听了全过程。

男方是从部队上请了年假回来特意相看媳妇的,因为条件好,做媒的人不少,所以见了不止丁艳春一个姑娘。

据丁艳春事後回来说,对方已经得了准信,下一次部队调整职位他就能升到副营级,在一众同期士兵里算是升得最快的。

所以如果相看合适,他探亲假结束回去就打结婚报告,结婚报告批下来直接领证摆酒,要不了多久便能把新媳妇接去部队。

丁春艳是男方相看的第三个姑娘,前两个他觉得打扮太土里土气了,没对上眼,直到见到一身时髦大衣的丁春艳,他当即表明心意,若是丁春艳愿意,他就不见後面的姑娘了。

对於丁春艳穿大衣的做法,对方并不觉得她太过奢侈。要他说钱挣来就是花的,他升到副营级还能涨工资,比起那些打扮土气夸自己勤俭持家的,他更喜欢丁春艳这种。

马上升副营级的愿意给媳妇花钱的男人,在盛芳他们看来的确是特别好的结婚对象了。

难怪盛芳这麽迫不及待地来汇报这个好消息,若是没有陈晚做的大衣,丁春艳穿一身大花棉袄对方可能真相不中。

陈晚不置可否,别人的有什麽喜好与他无关,希望对方能跟丁春艳真的过上好日子就行了。

「到时候艳艳结婚陈晚一定来喝喜酒啊。」刚相看完,盛芳已经计划起结婚的事了,不得不说这个年代的相亲效率是真的高。

陈晚有预感,丁春艳会成为他的回头客。

送走盛芳,周梅把锅里的汤盛起来,招呼众人开饭。

「六儿你自己衣服做好吗?」眼看着就要过年了,周梅怕陈晚把自己落下。

缝纫机买了那麽久,陈晚先是给许空山做衣服,然後是陈家人,接着是丁春艳,他真没抽出空改自己的旧衣服。

「我明天做。」陈晚喝了口汤,「只是改一改,要不了什麽功夫。」

「那就好。」周梅想到盛芳的性格,丁春艳穿了陈晚做的衣服相看成功的事,肯定要不了两天就会在村里传遍,「六儿,以後要是有人找你做衣服你还愿意做麽?」

「愿意的。」不做衣服上哪挣钱,陈晚摸着兜里轻飘飘的两块钱,感觉任重而道远,「不过我可能做得有点慢。」

周梅心里有数,她知道该怎麽应付後面那些想找陈晚做衣服的了。

陈晚用了一个下午就改好了自己的衣服,棉袄难拆,穿过这个冬天他估计是不会再穿了,所以陈晚只改了几件T恤和衬衣。

在翻衣柜的时候陈晚找到了一个有趣的东西,那就是七十年代曾风靡一时的假领子。

那些买不起衬衣,或者衬衣不够换的,在穿其他衣服时把假领子一戴,再穿上外套,这样从外面看便跟穿了衬衣没什麽区别。

陈晚思索一番,没想到它能跟哪件旧衣服做搭配,暂时收了起来。

夜里陈晚脱下软趴趴没型的秋衣,换上了改好的衬衣:「山哥,我好看吗?」

作者有话要说:  陈晚:两块钱了!

第39章

原本不修身的老式衬衣在陈晚的修改下变得完美贴合了他的腰线,整齐扣到第一颗的扣子,让许空山有种替他解开的冲动。

陈晚上辈子被许多人夸过最适合穿衬衣,顶级的禁欲与色气看似矛盾而又相辅相成,性冷淡看了都能对他有反应。

所以陈晚上辈子能坚持二十四年单身也着实是个奇迹。

「好看。」陈晚只是问他衣服好不好看而已,他却……

许空山为自己糟糕的想法愧疚了一秒,然後陈晚当着他的面解开了衬衣的第一颗纽扣。

接着是第二颗,陈晚停下了,似乎只是觉得衬衣扣子扣太多有点闷。

微敞的衣领下是露了一半的锁骨和巴掌大的玉白胸膛。

许空山不是性冷淡,白色衬衣在动作中变得凌乱,男人仿佛一头饥饿的狼,叼住了主动送上门的小白兔脆弱的脖颈。

「别那麽上面……」

陈晚担心他在脖子上留下痕迹,艰难开口,但他忘记了,脖子以下才是更致命的存在。

许空山终於得偿所愿帮了陈晚一回,勉强回过神来的陈晚发出刺痛的吸气声,真秃噜皮了!

明明先撩拨的是他,但陈晚仍生气地瞪了许空山一样,仿佛格外地无理取闹。

得了教训的陈晚委委屈屈地收敛了自己的行为,减少了容易招人的亲密举动。

隔天便是腊月二十四,早上喂完猪,周梅翻出了罩衣和斗笠,将扫把绑在竹竿上,开始了一年一度的大清扫活动。

二十三糖瓜粘,二十四扫房子。

平安村没有做糖瓜的习俗,扫房子是年来了的信号。

房顶上经年累月的蜘蛛网与烟尘交给了许空山,他个子高有力气,举着扫把从东屋扫到西屋不带大喘气的。

积尘最厉害的是厨房,柴火燃烧後的灰大部分留在灶膛,小部分随着烟囱飞出去,最後剩下的从灶膛内飘出来凝在蜘蛛网上。

扫把被裹成了黑色,许空山虽然戴了斗笠,但在仰头查看清扫情况的过程中依然不可避免地让扬尘落到了脸上,陈晚见到他时,他整个人都灰扑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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