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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2页)

就连宋萍这样苛刻的人都夸过他。

宋晚捧着手机,在聊天列表翻来翻去,最终点进了他的朋友圈。

秦淮一的微信头像是只小白狗,背景是黑白色调的冰川。

图片看着像是从网上保存下来的,宋晚指尖一戳,图片放大。

那只抱着狗的手她认得,指节分明,食指侧面有道细白的疤痕,是秦淮一养的狗。

他家里还养了只小狗吗。

宋萍从不让她养这些东西。

宋晚盯着那只小狗看了好一会儿,又下定了某种决心般,发了条仅自己可见的朋友圈:

以后,不要对秦淮一撒谎。

-

秦淮一家养过狗,是老秦送给汪女士的生日礼物。

个头不大,是只博美。

这狗长得漂亮,也爱黏人,就是脾气阴晴不定,不高兴的时候窝里横,家里这几个逮谁咬谁,秦淮一食指有道疤就是被它的牙刮伤的。

汪女士也被咬过,但舍不得管教,更舍不得送人,就这么“相爱相杀”地养了三年,最后是汪女士去年遛狗的时候接了个电话,转头它就挣脱了牵引绳跑没了。

寻狗启示在小区里贴了两三个月,都找不着。

汪女士还为此担心了好一阵儿,说就怕被狗肉馆的抓了去。

到现在也没人知道它到底跑哪儿去了。

老秦有次说起要不再养只大狗,汪女士说不想养了,就没人再提起过。

陈博瑞忽然想起他们家狗,挺可惜地啧了一声:“秦淮一,你家狗在的时候还挺好玩儿的,你没发现它从来不咬我吗。”

“喜欢就自己养一只,它冷不丁咬你一口就不好玩了。”秦淮一偏头,表情淡淡地看他眼。

那只博美还有次抓伤了他的脖子,也就是他命大。

陈博瑞是真没养过宠物,看别人家养的乌龟都稀罕的不得了,可能就是没养过,觉得就算被咬,也还是喜欢。

沈昭翻着手机,话题一转:“你俩看大群里发的了吗,他们要去玩桌游,怎么说,去不去。”

陈博瑞:“都行,看你们。”

秦淮一:“随便。”

沈昭天生爱热闹,哪里人多往哪钻,立马开始摇人:“叫上高齐。”

一分钟后,沈昭把手机往床上一摔,被子被砸出一个窝来:“得,高齐已经回老家了,叫不出来。”

陈博瑞问:“他老家哪的?”

“好像是南边的某个县里的。”沈昭忽然想起件事儿,把目光投向了秦淮一,“哦对,他和宋晚是一个地方的,我听他说过,他们县里初中考到附中就两个,一个是他,一个就是宋晚。”

秦淮一听了,脑子里的某个瞬间一闪而过。

那个姑娘经常在放学后第一时间去到超市,用那个不怎么好用的打印机打卷子,每次打印完出来,校园里放学的人潮都已经散了,就她一个人走在路灯下。

昏黄的灯光压着她瘦弱的肩膀,她腰背挺直,总有种不服输的劲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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