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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2页)

“行吧。”沈昭欲言又止,有话想问,“你们到底在一起过吗?”

“没有。”

秦淮一这些年从没谈过恋爱。

他见过各种各样的女生,低调沉稳的,张扬明艳的,但没有人另他心动,哪怕就一两个恍惚的瞬间。

秦淮一出国后,沈昭和他还经常联系,但毕竟远隔千里,秦淮一在那边儿具体怎么样沈昭也不清楚:“你这么多年,就从没喜欢过任何人?”

爱过分了是爱过,爱而不得也算是爱过。

但沈昭觉得吧,像秦淮一这样方方面面都长在女生审美点上的人,怎么会爱而不得。

长相,能力,财富,他没有拿不出手的。

喜欢这两个字过于遥远,秦淮一沉默一瞬说:“喜欢过。”

“她不喜欢我。”

“宋晚?”沈昭脱口而出的只有这个人,“不至于吧,都多久了。你还在等着她吗。”

秦淮一没说是,也没说不是:“随缘,有喜欢的就谈。”

秦淮一没把结婚算作一件非做不可的事,碰巧遇到了就谈,遇不到也无所谓。

他话是这样说,但他再过两个月就二十八周岁了,成年人的感情,哪那么轻易就能论上喜欢。

秦淮一没有刻意在等谁,那样十年又十年的苦情戏也不适合放在他身上。

但他确实,再喜欢不上任何人。

也怕别人一点一点,日积月累,吞噬掉她在他记忆里所有的影子。

秦淮一每年年底,都会去庙里上香,临走前为宋晚供上一盏灯,这灯一供,就供了七年。

他手里没有宋晚留下的任何一点念想,这盏灯算作某种意义上的另一种羁绊。

秦淮一偶然听闻宋晚这些年过得很好,毕业后在北京上班,工作不错,身边也一直有个踏实可靠的人。

他也真的为她感到开心。

早几年在国外,秦淮一心情不好就去飙车,追求刺激,不要命。直到他出事的那次,意识消散之前,秦淮一忽然有个念头:

宋晚,请替我幸福吧。

-

宋晚和杨煜在一起后,他们共同领养了一只猫,是只长毛三花,很漂亮。

猫刚到家的时候怕生,只和宋晚一个人玩,别人一来它就缩在沙发底下不出来,拿什么哄都没用。

社恐属性。

有天杨煜和几个同事来宋晚这儿,其中一个人看杨煜在逗猫,觉得稀奇:“哎,杨煜,你怎么驯服它的,给它吃什么好吃的了,我上次喂它猫条它都不吃,这猫跟我们谁也不亲,只和宋晚一个人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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