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
她衣服都懒得换,甚至再也没分给那小男生半个眼神。拎着自己的小包包,从柜台走出,朝楚欲走过去,几乎是小跑着,“走走走,我们回家。”
黎恺臻伸手,去接楚欲手里面的伞,指尖从楚欲的手背擦过,凉凉的,好似外间雨丝一样的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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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关于大学实习的说法可能有点片面,因为我自己并没有到实习的这个阶段。此部分是我咨询了在广外就读的朋友了解的。
因为我的这个朋友就是学习的国贸,他个人的情况就是这样,实习的各方面条件都不是太尽如人意。
chapter3
楚欲同黎源有感情,但是和黎恺臻没有。
她认识黎源的时候,二十三岁。那天她靠在栏杆上抽烟,盯着远处一只趴在天台的灰色萨摩耶出神,没留意到烟灰往下掉,正好落在黎源的肩上。男人抬头看着她。
楚欲愣了愣,慌忙收了烟,还烫了自己的袖口一个窟窿。
再垂眼看的时候,黎源依旧站在原地,朝她点头,歉意地笑了笑。
这个因为年龄的作用力反而更加显得成熟稳重的男人认为自己吓到了她,所以感到抱歉。楚欲只觉他这行为惹人逗乐。
于是她也跟着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还拍上了栏杆。
在一起的第四年,楚欲从黎源口中知道了他有个女儿。其实这些事情打听一下就能知道,毕竟黎家在徽封不算小门小户。但楚欲懒得花这份心思,她从来不认为自己这身价能够攀上黎家这根高枝。
所以在黎源告诉她,想带她进家门并且打算引见给自己女儿的想法之时,楚欲只觉得一点儿也不真实。
只是她看见黎恺臻,是远比黎源带她回黎家还要早的时日。
知道黎源的女儿叫黎恺臻的那天,是黎恺臻高中的文艺晚会。
学校礼堂容纳不了那么多人,因此舞台是搭建在操场上,所以家长也可以去观看。
黎源平日里忙于工作,这是难得可以同女儿亲近的机会。这想法是挺好的,但黎源偏偏还要带上她。楚欲当然不是白痴,她不敢肯定黎恺臻会不会对自己有想法,不可能让这父女俩在大庭广众之下闹起来。
她答应一起去,但并不和黎源站在一起。到地方时,就好像是两尾游鱼,被周围湍急的河流冲散。楚欲会来,也只是因为黎源的关系,她对于这样的场合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只混在熙攘的人群里面将自己隐匿起来。
骤然间,台上的主持人报幕,“下面请欣赏高二一班的黎恺臻同学为我们带来的独唱《虎口脱险》。”
台上灯光尽数暗下,接着又只余追光落在那怀抱吉他走上来的人身上。楚欲原本四下分散的注意力好像猛然被攫取,她瞧着那即使在十分令人窒息的冷白光下也没能掩映住自身五官的女孩,突然产生了一种值得为之驻足的想法。
文艺汇演是在十一月底,彼时徽封的天气已经开始泛凉,更何况是在下晚。
参加表演的黎恺臻虽然外面罩着件黑色的风衣,但里面却是只到大腿一半的裙子,只是因为她有抱着吉他,坐下的时候,衣摆又完全盖住,便只露出小腿。一截在风衣衬托下像是泛着光的小腿,细长又莹润的线条完美得恰到好处。
她开口说道,“装饰品,我觉得抱着姿势要帅一点。”黎恺臻拍了拍琴箱,这话是指她的吉他。
逗得底下人一阵笑闹。
楚欲也跟着笑。而后,周围人吵嚷的声音如同浪潮退去,她听见黎恺臻唱,“把烟熄灭了吧,对身体会好一点……”
出乎意料的,这首在楚欲心中除了原唱再也无法超越的歌曲,被这样一个看似毫无阅历的小女孩唱出来,她听着居然不觉得违和。对比原唱那种清亮又蕴含着些许沧桑的声线,黎恺臻没了沧桑,但却有一种十分天然的稚气,比起原唱的诉说者,她更像是一个歌颂者。
原唱是从自己出发,黎恺臻却是以旁观者的角度来歌唱。
“说着付出生命的誓言,回头看看繁华的世界——”
楚欲嘴唇阖动着,在心里和她一起唱,“爱你的每个瞬间像飞驰而过的地铁。”
副歌已过,过渡时分,黎恺臻随着调子轻轻拨了拨吉他的琴弦,抬眼扫了扫人群,视线划过她这一方空间。明明楚欲心里面清楚,在台上是完全看不清台下的,但她接触到那匆匆一掠的眼神的时候,仿佛时光的长河一瞬间溯回,她再次回到了多年前,那支险些烫到她手心的烟蒂,让她藏在胸腔里的心脏为之一震。
她第一次见到黎恺臻,就是这样。
只是后来再见,在餐桌上冷着一张脸的黎恺臻在楚欲眼中,却不如唱歌的她要来得可爱。
所幸的是,那时她并不住在南锦,因此和黎恺臻的交集不多。
再之后,黎源出了事情。凭良心说,楚欲觉得自己做得够可以了。到最后,她从最开始跟在黎源身边一样,什么也没有,也带不走什么。
除了黎恺臻。
其实这不是出自她的本意。
她原本就是在久安长大,久安才是她真正的家,她在这里过得甚至更自在。会问黎恺臻要不要跟自己走,也只是场面话。因为楚欲打心眼里认为,像黎恺臻这种世家大小姐,断然是不可能会跟着她去这么个小地方的。
当然,更深一层的原因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因为她们之间的关系过于浅薄。
事实也如楚欲试想的那样,黎恺臻并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