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过他手心,带来细细密密的痒。
沈砚侧目过来,凝着她搭在他掌心里的手,本就凉薄的声线更冷了些。
「宁小姐,我希望你注意一下场合。」
虽整日给自己洗脑说要离他远一些,可一旦见了他,还是要不遗馀力地勾引吗?
甚至这里还是刑部的讯室。
她什麽癖好?
第6章记仇
注意场合?
沈砚是在说她不该当着这麽多人的面,把手搭在他手上吗?
可明明是他先伸过来的啊。
等等……
他的言下之意是不是私下无人的时候便能……
死变态。
想到这儿,宁沅耳後渐渐攀上些温度,狠狠瞪了他一眼。
她迅速抽回自己的手,在众人的如芒目光中弱弱开口:「对,对不起,我
第1回来这里,有些紧张。」
无声的沉默蔓延在此刻的审讯室。
宁沅当即认识到方才的解释多麽苍白可笑。
除却沈砚等人,谁不是
第1回来这儿?
谁家好人没事往刑部大牢跑啊?
本就是个有命来没命走的地方。
她越想着,便觉得周遭的压迫感愈发地强。
每当这时,她要麽想落荒而逃,要麽就得主动做点什麽,好缓解她心中的不安。
在明决把刑具放入沈砚手里的那刻,她恰好主动迈开腿,几步绕去了沈砚面前,细声细气对那女使展示道:「……这才是做粗活的手。」
末了,又磕磕巴巴补充了句:「或许也没,没那麽粗,但是比你更,更像些。」
沈砚这才真正端详起那只手。
他虽明辨人的骨骼肌理,也见过形形色色的男女,可世家闺秀的手他却鲜少留意过。
唯一可以参照的范本,便是他的长姐,沈蘅。
沈蘅能画出令当世名家赞不绝口的画作,亦可奏出绕梁三日的琴音,可见私底下要花多少刻苦功夫。
可纵然如此,她依旧会日日用牛乳玫瑰花露敷手,养得十指纤纤,柔若无骨。
宁沅则不同。
方才掌心的温软尚在他心里留着些残感,如今细望,却见她握笔之处带着薄茧,食指指尖也较其馀指尖有些微不同,大抵是握针久了的印痕。
她喜欢写字,也喜欢女红?<="<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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