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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过去二配角视角(第2页)

唯独黎风闲这类他见所未见。

“风闲,这种垃圾就不要放在闲庭了,扔了吧。”黎音从屏风后走出来,墨色长发散乱在颈侧,她拿着黎风闲的奖杯,用手背擦干口红。

抹开的唇膏染花了下半张脸,像没看见方新元,她轻巧一偏头,扬手,把奖杯狠砸到墙上。

墙角花瓶登时叮铃咣啷炸成碎片,水液四处迸溅,把种养的花儿冲到黎音鞋边。一切来得突然,方新元抽着凉气不敢说话,看黎音踏过一地红艳艳的花瓣儿来到他们面前。

“我钥匙放哪儿了?”她看着黎风闲,“你记得吗?”

“书柜第二格。”

“哦。”黎音点点头,宛若什么都没发生,步态温静地上楼。

方新元看傻了,一口气进也不是出也不是。

“地上有玻璃碎,”黎风闲对他说,“你穿好鞋再上去。”

还没从困惑中醒来,闻言,方新元快速蔓生出另一种怨愤,雪球似的越滚越大,他使力咬着牙,如同醉酒的人,无以复加的烦躁让他忍不住咆哮:“你知道有多少人想拿这个奖吗?”他指着那个碎得不成样儿的花瓶,“你知道有多少人嫉妒你、恨你,又羡慕你吗?这奖本来就是你一个人的,评委看的是你,观众看的是你,你凭什么让黎音说它是垃圾?就这个奖,你知道有多少人想要吗?你凭什么不在乎?凭什么像个没事人一样?”

卸完气,方新元靠着沙发喘气。

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黎风闲的想法,他只知道他憋得慌,再不说出来怕是会被这些字给噎死。

完美,真是后生可畏。这是嘉宾颁奖时对黎风闲说的话。

表演舞台搭得很高,方新元在台下看他,像其他人那样,用相同的角度仰望他。有别的参赛剧团在后排窃窃私语,一边打听黎风闲的来历,一边夸他的演出观赏性高,长得也漂亮,要是拿他当标准去要求剧团里的小年轻,怕不是个个都该收拾铺盖回老家了。

后续采访无趣至极,面对蜂拥而至的话筒,黎风闲一一应付下来。都知道他不擅长做这些事,但必要的情况下,他可以把它们处理好。

“喂!”方新元一脚踹在茶几上,茶杯杂物颠了下,哐一声,“你听没听我说话?”

“听了。”黎风闲一块块拾起地上的瓷片,攒着屯着扔进垃圾篓,到方新元边上时,他垂低睫毛,眼瞳跟着往下。

那样子有几分俯首帖耳的意思,方新元冷笑出声,心道听个屁的听了,犟得比死人还僵,他两条腿一让,搭到茶几上,懒得挪位置。

黎风闲捡起他脚下的几块碎片,掌心一不小心挨到尖锐的边缘,浑圆的血珠立刻涌了出来。方新元烦躁地揪了下头发,从茶几上捞过纸巾盒扔给黎风闲,“你弱智吗?非得拿手捡?”

黎风闲抽过一张纸按在伤口上,静了几秒,再开口,是很轻的声音:“你以前不是问我为什么想来闲庭吗?”他说,“我来闲庭是因为黎音。”

“妈的!”方新元真想撬开这货的脑子看看里面装的是哪国的水,“腿长自己身上想去哪儿去哪儿啊,黎音又不能把你绑回来,你怕个什么劲儿?”

“和你一样吗?”黎风闲面无表情问。

方新元顿了下,想起自己来闲庭是另类意义上的离家出走,而现在,他正用同样的方法怂恿黎风闲。他嗤了声,仰躺在沙发上,视线飘远,落到窗台一角:“你他妈懂个屁!”

换了几个姿势还是觉得别扭,方新元清一声嗓,磨出变声期特有的嘶哑感:“我的意思是你又不喜欢唱戏,为什么一定要留在闲庭?干点别的什么事儿不好吗?”

黎风闲与他视线相交,眼底一片清寂:“谁告诉你我不喜欢唱戏?”

夏夜的虫鸣海潮般涨大了,一浪一浪地钻进方新元耳朵,在这场单向且虚张声势的发泄里,他难得成为沉默的一方。

过了很久,方新元自嘲似的笑了声:“对,你喜欢,你喜欢唱戏。”他眼睛挑向黎风闲的脖子,问,“这样的也喜欢?你懂什么叫喜欢吗?”

这一次黎风闲没有再回答他。

为什么不反驳呢?方新元懒得问他。

媒体对黎风闲的赞词来来去去都那么几个,字典翻烂了都翻不出新花样。黎风闲确实是个天才。然而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差,黎音就是最好的例子。

和普通人不一样,他们能将不喜欢的事做到尽善尽美,能在极致痛苦的时刻体会到快乐,同样地,他们无法喜欢一个人、或者喜欢一件事,他们的大脑会自动过滤掉无用多余的情感,把所有感知切割为一帧帧可视数据。

他们能解释,却无法亲身验证。

如此下去,再正常的人也有发疯的一天。

他想,黎风闲早晚也会步黎音后尘,变成疯子,不,他现在就是,只是疯得没那么外露而已。

窗外电闪雷鸣,没关拢的窗户缝儿里吹进来一点草叶腥气,方新元瘫在沙发上,双手枕在脑后,盯着天花板发呆。黎风闲一个人把客厅清扫干净,一切又归于平静。

“你这灰姑娘当得真敬业。”恍惚之中,方新元想到了这么个童话故事,他瞥了眼墙上的钟,又说,“快十二点了,你的南瓜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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