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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双标(第1页)

休息几天,伤口也愈合得差不多了。

叶筝脱下衣服,站到镜子面前,窗帘没拉拢,斜射进来的落日刚好照在他身上。痂痕浸没在余晖里,渲成一大片蜜色。他侧着身,弄了点药膏在手指上,对着镜子小心翼翼地涂药。

在这之前,叶筝一直没有发现药膏膏体是透明状的——

黎风闲连续帮他上了一周的药。每天都会按时带着药膏过来,挤到棉签上,一点一点地帮他抹上去。他根本不需要自己动手,连药膏的塑料盖都没拧开过。一切都是黎风闲在帮他处理。

人的记忆也许真的很奇妙,最深刻的事,往往用不着刻意去回顾,只需要通过一道声音、一种气味、一类质地,剩下的五感就会自动加载出那一刻的感知。

就像他现在,手上拈着药膏,触及到后肩上的痂块时,身体会自动浮现出昨日的情景。

他趴在沙发上,右手垂在身侧逗猫,午后熔金刺目的阳光从窗户里透进来,一点温暖、一点柔软,空气里好安静,微尘在光柱中如同静止了一般。

这样的姿势实际上并不怎么舒服,趴久了半边身子会发麻,但一想到黎风闲在替他擦药洗伤口,他就无暇在意这些东西了。

痛、麻、痒,一切都变得可以忍受。他甚至会很糟糕地想,再慢一点吧,时间。痛也没关系。可以的。都可以的。

所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自己总是忍不住去想黎风闲,在心里想、在脑子里想。是从知道他把高烧昏迷的自己送到酒店后开始?还是再往前一点?在练功房给他维生素的时候开始?或者是在闲庭见他的第一面?毕竟长了那样的一张脸,实在是很难让人不注意。

等他反应过来,心已经变得轻飘飘。其实要他这样,在另一个男人面前脱光衣服,是有些难为情的,但很神奇地,在这种超越私人距离的一瞬间,他下意识想要躲,竟然又舍不得用尽全力去躲。

或许就是这份矛盾、这份私心,在一个能听到两个人的呼吸的空间里,叶筝清晰感觉到了自己的心跳,以及藏在心跳里面的期待和愉悦。

他还是那样趴着,以舒适的、迷醉的,做梦一样的姿态,将树叶的沙响、鱼塘的水流、小猫暖绒的腹部,都铸刻成最美妙的二次进化,从而横贯进他的心底。

承认喜欢一个人没什么大不了的,不会掉头发、不会少块肉。叶筝自诩已经不是高中时候那个纵马横刀的莽夫,他现在端得住情感,稳得了欲|望,纵然不是天生的,至少它会随着年月成长,吸取时光里的教训,不再像小时候那样顽劣,只懂得一味向前,遇到不喜欢的就推开,遇到喜欢的,想方设法也要拿到手。

不是每一种喜欢都要昭告天下。

爱情不同糖果,哪怕外壳很梦幻,拆开之后未必是甜的,唯一共通点在于撕了包装以后就不能退货,苦的酸的,要么扔掉,要么忍着。

可能是过了那个想要撼天动地的年龄,觉得这样朦朦胧胧也挺不错的,不是非要拨云见日,争个什么名分,一个人之所以美好,是因为他保存了足够多的想象空间。

而黎风闲就是这样一个存在,让他满怀憧憬。

如果没有高中那次失败的表白,他也许可以更大胆些、更抱有希望些。

可世界上最遗憾的难题便是没有如果。

“叶筝,你是同性恋?”

“你跟男人睡过没有?男的cao你是不是很爽?”

“你该不会有艾滋吧,我听说同性恋很多都有诶……”

“叶筝,你真恶心。”

“同性恋真恶心。”

说这些话的那个人已经面目模糊得记不起来,只是他的声音、声音组成的字句,依然会在午夜梦回时,化身怪物一样侵袭叶筝。

暮色将尽,镜面上的红光暗了下去,叶筝换上睡衣,将药膏放回盒子里,连同他的心意一起,都放回了一个名为“不可得”的盒子里。

·

晚饭过后,叶筝给院子里的花浇水。

黎风闲今天有事要忙,天微亮就出门了,见有车灯转进来,叶筝以为是他回来了。喷壶还没放下,车停在了闲庭门口,里面下来一男一女。

看着两道人影渐近,叶筝擦了擦手,将喷壶扔回篮子里,“费导?你们怎么来了?”

“明益难得有空,就想带他过来看看。”费怡穿了身宝蓝色的纱丽服,露出一截腰身,长裙及地,她提着裙摆上楼,仍然没有表情,“顺便对两场戏。”她说。

“好。”叶筝替他们开门。

顾明益掐着一根烟走在后面,嘴角绷得有点紧,他抬了抬脸,对叶筝勉力展出一个笑,“这么晚才过来,没打扰到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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