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着头说话的郑宇盛并没有被金亦熙读出来,金亦熙推推他,“这个还不错哦。”萝卜块陪着大米炒了一下,算是中韩合璧,郑宇盛抬头看了一眼,把自己这边的炒饭推过去,顺手拿过金亦熙剩下的半碗米饭。
金亦熙愣了很久,郑宇盛完全没有任何避讳的说道:“快吃吧,你不是喜欢这个吗?”
“谢谢。”
自从发现小精灵还是天上的仙女之后,郑宇盛有时候说话的时候非常注意给仙女科普一下凡人的生活。比如说,今天拿来的烤红薯。
“吃过吗?”没剥皮之前,金亦熙还真没认出来,紫色的外皮还有些地方黑乎乎的,闻起来好像还有焦的味道。但是郑宇盛完全把外皮剥开露出里面金黄色的果肉,金亦熙就完全知道了,“原来红薯外面是这样的啊!”
怪无语的。但看着金亦熙好奇的眼神,郑宇盛难得怜爱了一瞬,“哎一古,你怎么红薯都没有见过啊!”小时候到季节家里的兄弟姐妹去地里拔红薯,带着手套从土里拿出一个又一个,然后放在框子里储存着,如果运气好能卖掉的话真是万岁,但大部分情况是无法卖掉的,接下来的好几周大家的主食就是红薯。
因此,有钱之后的郑宇盛每次看到这东西都会发自内心的厌恶。
这次是在路边看到了小情侣买着吃,说冬日里这东西最温暖了。郑宇盛突然想起了金亦熙,也挑了一个大大的红薯回家,没想到,金亦熙竟然比划着说:“这个可以烤着吃的吗?”
“当然,这是最好吃的吃法了!”
于是,尝到与众不同的甜味的金亦熙竖起了大拇指,郑宇盛看着以前厌恶的红薯,难道真的会有这么好吃吗?金亦熙看到了郑宇盛的期待,很大方的分享,“你要吃吗?”
“阿尼!我可是最讨厌这个了。”说了自己小时候的事情,金亦熙兴致勃勃的听着,哇塞,原来童年还得干农活啊,真可怜呐!
“以后你可以带我去乡下吗,我想体验一下这种生活。”金亦熙真的好奇诶,电视中也很少有完全干农活的节目,金亦熙的作品只有诚实的霓虹,至于乡村蝉鸣,她没有经历也不知道。
郑宇盛沉默了,然后对着金亦熙的眼神,无奈的叹口气,这就是没有什么就期待什么吗?自己拼命逃出来的地方,竟然是富家子弟好奇想要体验的生活啊。他随之摇头,“没什么好体验的。夏日的农村,蚊虫多,太阳晒,白天是赶不走的烈日灼身,夜晚是无法驱走的虫鸣。”
还是住在高楼大厦好啊。日日饮酒独醉,夜店跳舞狂欢。
金亦熙听话的很,看出郑宇盛不喜欢这个话题,自动的转移了,“这种红薯可以自己在家里做吗?”
“当然可以,你家的阿姨肯定会做的。”
可是金亦熙皱皱眉头,有烤焦的地方,阿姨肯定会觉得不健康不允许金亦熙吃的。她暗戳戳的问:“怎么样的做法呢?”
郑宇盛觉得好笑,怎么烤红薯还有做法呢?生一堆火,直接扔进去,闻到香味拿出来直接吃。可是想到金亦熙的身份,“应该是用烤箱?我去网上查一查。”
“你不知道吗?”金亦熙很质疑,不是说都吃腻了,不知道怎么做?
郑宇盛说了小时候一群小孩儿的吃法,“这里哪里有生火的地方呢,应该会有专门的机器的吧。”今天买的烤红薯就是在机器里面放着的,常年不关心这种事情,郑宇盛也不知道现在的是怎么做出来的了。
“机器?我查一下,买一个回来。”
第31章
烤红薯的味道比起口感似乎更要吸引人一些,也因此,当金亦熙家中放了个机器的时候,阿姨絮絮叨叨了很久,最后还上网查询了烤红薯是否健康,才听金亦熙的话开始烤。
当空气中弥漫着香气的时候,院子的栅栏前围了一群小朋友,站在外面吞咽着口水。从此,金亦熙就成为了小区里面小朋友们最喜欢的大姐姐了。
金亦熙就开发了一个新业务。渐渐步入冬日,烤红薯最适合在雪天吃了,金亦熙家中的的烤红薯机器大受欢迎。往往三五个小朋友就过来拿着一千韩元来买吃的。
雪天玩的开心的话,还会借上金亦熙之前网络上购买的一些捏雪人的小机器,在金亦熙家门口摆上一群小企鹅。
如果有人不小心没看到的话,小朋友们就会很凶狠的提醒,“踩到我们的小企鹅了!”
冬天下雪之后,最好玩的就是雪了。金亦熙很有艺术的天赋,雕塑、绘画这些全部学习过的。所以在网上看到有人用雪做玫瑰花的时候也来了心思。
小朋友们团着雪球捏各种现成的小动物,而金亦熙坐在台阶上,细细的把雪压成一片又一片,最后拼接成一朵玫瑰花。一下午,企鹅和鸭子排着队在门前,院子里也多了一丛好看的冰玫瑰。
金亦熙从房间打算拿相机出来那这些去全部拍下来,还在房间的时候,被小朋友推门进来直接抱住了大腿,“阿姨,他踩到了我们的雪人!”
郑宇盛站在门口,十分尴尬。脚底还带着雪粒,对着金亦熙的目光,十分不好意思的摸摸头发,对小朋友说道:“米啊内,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你就是故意的!你连着踩了两脚,真秀让你让开,你又踩了一脚,我们很多小鸭子都死了!”小朋友控诉着郑宇盛的行为。
郑宇盛真的不是故意的,因为长的高大,脚也比平常人大一点。小小的雪人在门前摆了一长队,郑宇盛仰头朝着门口走去,一点没有关注脚下有什么,被人叫住的时候已经踩了两脚了,五六个雪人已经阵亡。后来来了一个叫真秀的小男孩,生气的喊了他一句,他下意识的后退,雪人又阵亡了五六个。
拿着相机出去的金亦熙看到门前的那一片惨状,对郑宇盛比划着,“你给小朋友们补齐雪人吧。”
看在郑宇盛勉强算诚恳的份上,他们也就不计较了。
最后很大方的领头小朋友,就是刚才进去告状的那位,叫星华的小朋友,很大方的给了郑宇盛一个小鸭子,“送你的!”
金亦熙揉揉小朋友的头,把拍立得拍下的小雪人照片给了小朋友一人一张让他们拿回去自己的珍藏。小朋友们走后,金亦熙从花丛中拿出一只漂亮的冰玫瑰,递给郑宇盛,“送你的。”
郑宇盛手足无措的接下,挥挥手和金亦熙告别。看着金亦熙进门之后,同手同脚的一只手捧着鸭子,一只手拿着冰玫瑰离开了。
回家之后,一进入到温暖的环境,花瓣开始慢慢的消散,郑宇盛赶紧找了一个容器,放到冷冻的冰柜中。在沙发上坐了很久,捂着嘴笑,然后没忍住去冰箱拿出来拍了照发给兄弟。
“冬日里最有意义的礼物。”
李正宰很无语,“莫?什么?”莫名其妙的,还用文艺的句子,感觉都不像是平常的郑宇盛了。
“金亦熙送我的花。”虽然使用的是正常的标点符号,也没有加任何的表情,但多年的了解,李正宰硬是从中看到了郑宇盛的得意和欣喜。
“呀!你是不是傻子啊!”李正宰放下手机,简直不想和这位说话。从认识郑宇盛的时候李正宰就知道了,这位很重感情的,不只是友情,还有爱情。按照时髦一点的话来说,这人在爱情中完全是个恋爱脑,还常常自我攻略。
李正宰有时候还庆幸,多亏有他这个朋友在,否则哪日郑宇盛的钱全部被骗光了他自己也不知道。只是,这一次,恐怕与钱无关了。
李正宰叹了一口气,算了,随他去吧。
没收到回复,郑宇盛却不放弃一直发消息,“你认出这是什么花吗?”
“玫瑰花耶!”
“爱情的寓意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