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晚月眨巴着大眼睛,等着笑脸。
扯着江泽的脸皮,催促道,“快笑一个,笑了我就给你拿。”
奇怪,此时的她怎么像个逼良为娼的的坏份子。
江泽展颜一笑,迫不及待道,“好了,快给我吧。”
宋晚月站起身,回屋去拿了个袋子出来,然后递过去。
“给,用我的稿费买的,劳力士手表,全用完了,花了我整整一千一百块。”
她想着买块好的手表,一是好东西,二是为了保值,就算不喜欢了,卖出去也好。
今年还不能做生意,明年慢慢就有人摆摊了,这手表就能光明正大戴了。
江泽摸着手表感叹:“真好看,好贵啊,我都舍不得。谢谢晚月,等下次我送你个同款吧。”
这款式是真好看。
宋晚月理所当然道:“行啊,你送我东西一定要好好挑哦,什么粉色的口红不要,不好看,买了也是浪费,我不喜欢的,你呢,讨厌什么啊?”
男女朋友互送东西多正常。
江泽:“我不喜欢吃苦瓜,没了,其他都能将就。”
拉着男人的手,宋晚月亲自给人戴了上去,“还不错,大小合适,跟你挺配的,江泽,你也太好养活了,红色的衣服布料你能接受?”
好像是哦,她见过男人穿红色的短袖。
别说,显得人挺精神。
江泽淡定道:“对啊,红色也还好吧,为什么晚月你不喜欢粉色的口红,粉粉嫩嫩的女孩子不都喜欢吗?”
“谁喜欢了?你知道哪个女孩子喜欢了?”宋晚月雷达响起反问道。
江泽赶忙解释:“是我姐江烟说的,说什么女孩子都喜欢粉粉的,淡淡的颜色啊,口红就是粉粉的,怎么你就不喜欢了?”
他觉得粉色的口红还挺好的。
宋晚月用难以置信的眼光望着男人:“没想到你也是这样的人。”
联想到这个时代大家的眼光都是这样的,还是作罢。
她无语道:“总之,我觉得不太好看,不许送我死亡芭比粉的口红,大红色的都行。”
江泽摸着手表,嘴上又提到订婚的事。
“晚月,你还没说订婚,同不同意呢?同意我吧,我马上回家让人来提亲,然后订婚,今年,我们就能结婚了。”
又故作委屈道:“我们都谈了快四个月了,你也该给我名分了。”
度快的,谈婚论嫁两个月就搞定了。
宋晚月点点头:“嗯,等我爸妈醒了,你来说。”
这暴风雨还是让男人来顶吧。
江泽一张俊脸原本暗淡又亮了起来,“好,我来说,希望他们会同意吧。”
要娶走人家闺女,总要走流程。
吃完饭,宋晚月就感觉到累了,交代自己要休息。
江泽贴心给人盖好被子就出门了,他得做好准备。
这一觉睡到一点半才醒。
宋晚月起床时,宋父已经去上班了,而宋母还待在客厅,跟江泽有说有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