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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第1页)

谢祒呆了:“这……阿娘这心也太狠了。”

他在外花天酒地了那么长时日,阿娘不说遣人来寻,如今连车都派走了!

“三哥儿莫怕,大娘子早放话了,让您想喝多久喝多久,便是喝死了,她也懒得管了。”

谢祒揉了揉发疼的额角,心里不知什么滋味,最终慢腾腾靠在亲随肩头,叹了口气:“那走吧……嗳,一会儿到桥上,先买一盏醒酒的二陈汤来,否则我走都走不回去了。”

哼哧哼哧总算走到了胖嫂香饮子旁,谢祒累得一屁股坐在铺子边上搁着的小竹凳上,拿袖子扇了扇风,却被一股熟悉的香气吸引,扭头一看,这才想起来:噢,那烙饼的西施。

十几日不见,这西施愈加美貌了。

那日初见,只觉着这西施生得还有些苍白憔悴,美则美矣,却因残留着病容而显得疲累。如今像是精神养好了,面色白里透红,眼波生动,一颦一笑,实在称得上顾盼生姿,引得前来买饼的食客,十个有八个都是红着脸走的。

“墨池,你也去买个饼来。”谢祒喝着二陈汤,不忘指派仆从。他虽然醉得不轻,但食欲竟然被这饼的香气唤醒,也让他想起了半拉月之前,曾经吃过一回的美味。

很快饼来了,谢祒喝着茶汤就着饼,吹着桥上的小风,忽然便觉着心胸开阔舒坦,因母亲冷淡失望的态度而生出的一丝惶恐与悲哀似乎也都消散了。

他几口便吃完饼,肚子暖饱了,人也清醒一些,接过仆从递来的丝帕擦了擦一直有些发抖的手,不防宽大的袖口随之滑开,露出了手腕处一条巨大狰狞的陈年伤痕。

那伤痕横亘在手腕间,让人望之惊心,这伤太深,仿佛险些被齐腕剁下手掌似的。

谢祒仿佛没瞧见似的,随手一扔丝帕,宽袍大袖又将伤痕遮住了。

吃喝完了,他也不走,反倒以手支颔,含笑欣赏那西施烙饼。

暮春暖风沿汴河吹拂而来,各色招子迎风而动,吹起美人鬓发,丝丝缕缕,真是一副美景啊。

美人、美食,便差了一样美酒。谢祒不禁略带遗憾地想。

沈渺做完今日的最后一个饼,正用铲子铲掉饼铛边缘的饼皮碎屑,转过头时,也注意到了那专注得毫不掩饰的目光。

她望过去,那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郎君,一身绫罗与酒气,显然宿醉未醒。他虽然直勾勾地盯着她,但那眼神恍惚迷离,好似是看她,又像沉浸在自己的梦里似的。

每日直勾勾盯着她的男人多了去,出门做生意还能不让人看?沈渺没放在心上。但她还是多瞧了两眼,只是觉着这人长得有点眼熟,但又…说不上哪儿眼熟。

没想起来,她耸耸肩,与常来买食的熟客们含笑道别,收拾好东西,牵上湘姐儿,湘姐儿牵上小狗,便推车回家去了。

吃完了午食,她便领着湘姐儿去钱庄把积蓄都换成了银饼和碎银,她眼睁睁看着钱庄的掌柜用托盘取出两块压成圆饼的大银饼,放在称上称,她趴在柜台外头,也是两眼发光。

湘姐儿也想看,但她还没钱庄的柜台高,于是像个兔子,在沈渺身边蹦啊蹦啊。

一贯铜钱约莫能兑一两银,但若是铜钱成色不好,便连一两银都兑不到。

沈渺自个摆摊挣的铜钱有好的也有不好的,但谢家给的两次都是新钱,锃亮,重量很足,连钱庄的掌柜都挑不出刺来。刨除了日常开销和盖房的钱,最后她一共换了四十八两银。

这些积攒,有些是沈大姐儿从荣家拿回来的嫁妆,还有没用完的;有些是她日常摆摊儿挣的;还有一些便是谢家买食方剩下的。这钱庄里一块银饼子便有二十两重,即便是银饼,也充满着宋人清淡的风格,表面上仅有锤纹,底部刻了铸造的年份与官号,便什么纹样也没有了。

还剩八两,便是用专门的剪子铰下来的一大块碎银子,称好了重量,一齐给了她。

离开前,沈渺将两块银饼一左一右藏进了里衣里,还狠狠地系紧了带子,挺起顿时丰满下垂了不少的胸膛,她拉着湘姐儿昂首阔步。

胸口好重,但无妨,她甘愿承受这样的重担。

正好时值正午,匠人们都回家休息了,要未时二刻才会再来。她便关起门来在鸡窝里挖了个坑,将银饼藏了进去,又嘱咐湘姐儿和济哥儿看家,才去谢家教方厨子做糕点。

砚书知晓她要来,早早便来灶房里侯着了。

还一进门便嚷着告诉她:“九哥儿去书院读书啦,不在家!”

沈渺好笑道:“我又没问。”

砚书吐吐舌头:“奴奴倒觉着沈娘子一定会问的。”

她皱了皱鼻子,用满是面粉的手往砚书脸上一抹,哼道:“莫要胡说,小书童。”

砚书哇哇大叫,冲出去打水洗脸。

方厨子在旁边嘿笑。他自打知晓自个要学沈渺做糕点的手艺以后,对沈渺简直奉为再世恩师一般,今儿便早早到角门处恭候,为沈渺提前预备了茶水和点心,还不知打哪儿搬来一张圈椅,让沈渺能舒舒服服地坐着指导。对沈渺的称呼也变成了“沈女先生。”

听着怪,但沈渺说了他也不改。

等她从谢家回来,便发现吴大娘牵着一条黑背大狗,已经等在了门口。

此时日之将暮,余晖渐隐。巷子里昏影漫延,那条大黑狗骨相峥嵘,耳似尖锋,像笔直的长剑坐在吴大娘身畔。远远的,刚刚下了谢家马车的沈渺便已经对上了那只大狗机警的眼神。

沈渺怔怔地走近,吴大娘家的雷霆虽一眼便能看出不是德牧,她当然也知道宋朝不会有德牧,但它的毛色也是黑褐相间,眼神炯炯而正派。见到沈渺走近,它慢慢地站了起来,凛凛含警觉之意。

她停住了脚步。

真是生得一条好威风的狗!

“雷霆啊,日后便跟着沈娘子吧。”吴大娘蹲下来揉了揉大黑狗的脑袋,方才站着一动不动的狗,这时尾巴才亲昵摇了起来,吴大娘眼泪婆娑,声音哽咽,“家里护不住你,实在对不住啊。”

雷霆便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

吴大娘拉着沈渺的手,缓慢地伸到狗鼻子前头,让雷霆嗅了嗅,熟悉了她的味道。

雷霆抬头望了望沈渺,杏仁形的棕色眼睛里呈现了她的身影,它对她似乎没有生出什么排斥之意,但也没有亲近。

见雷霆很安静,吴大娘松了口气。

她又往边上走了一步,她身后竟然还是有个大包袱,里头装了一大袋狗食、一张碎布拼成的垫子、两件狗衣裳,里头竟然还有一只塞了棉花的“鞠球”,这些都是吴大娘在灯下亲手缝制给它的。

沈渺见了都觉得对自家小狗有些惭愧。

房子还没建好,她的小狗还住在鸡窝里呢,整日和小鸡一块儿会周公。

吴大娘要走了,她还细细与沈渺说了好些雷霆的喜好,它喜欢啃大骨头,但也像猫似的爱喝鱼汤。它爱玩蹴鞠,跑得很快,甚至能驮着小孩儿跑。它还会拉车,能帮着抬水。她很努力列举着雷霆的好处,希望沈渺能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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