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有个小两岁的弟弟,堪称天崩开局
我其实不是我爸的亲生骨肉,我是我妈和她姘头生的,只是我爸不知道。
她怀不上孩子,觉得是我爸有问题,于是找别人试,没成想真怀上了,只可惜我少长了二两肉,她厌我至极,为我取名周来娣,但当时的工作人员不让,于是她临时起意改名为周厌。
在原生家庭的阴霾之下苟活十六年后,那一次我因为不堪毒打辱骂,再度站在江边,最终还是退了回去。
但我没有回家,我将多年来攒下的一百四十二块零钱和硬币紧紧攥在手心,随便找了辆长途大巴,抵达哪个城市全靠天意。
天道总归是眷顾了我一次。
我逃到了一座完全陌生的城市,四处打听之下得知居然跨了省。
从那之后我勤工俭学,从废品收购站买回来一本又一本的教科书。
遇到阿贝拉的那天,是个下雨天。
我的伞前天刚被风吹散架,此刻拿出一块聊胜于无的布只会平白遭人笑话。
我的工资被店长克扣了近九成,仅剩的几百块我连上个月的房租都还不上。
我几乎绝望的坐在路边的石阶上,老天爷就是有点儿意思,每次都在我彻底下定决心和世界告别之前随便找个人来拉我一把。
比如现在,有个人在给我撑伞挡雨。
不过这次我可不吃这套。
我抬眸去看面前身上挂满雨伞金碧眼的女老外,心中第一反应就是她是不是被拐卖到什么传销组织了?
我了无生趣的淡淡开口:“我没钱,买不起伞。”
女老外顿了顿,随即相当惊悚的开始哈哈大笑,笑够之后就开始说话,嘴里的中文比我说的都标准。
“朋友你误会了,哈哈哈哈哈,我不是卖雨伞的,我是准备去给我的伙计们送雨伞哈哈哈哈…”
伙计?
面前这个老外还是个混的歪果仁?
怎么精华糟粕都一并兼收并蓄了……
还没等我想明白其中关卡,她已经热情的将我从地上拽起来。
我因为一天没吃饭,刚被她拽起来就眼前一黑重心不稳的往前扑。
不过她人蛮不错的接住了我。
她相当奔放的将我拉到她的车上,给我开暖风暖身子,又换上了她新买的衣服。
要不是当时我的脑子里除了想死盛不下别的念头,绝对不可能被她这种神似形更似的新型人贩子拐卖手段的行径得逞。
后来稀里糊涂的被她按着脑袋加入了个组织,现在想想也算是另一种程度上的被拐卖了。
只不过她并不知道那场所谓的初遇是我上司特意安排的,在我外出打工的第四个年头,我在大街上借着灯光读书时看到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他问我为什么这么晚还不回家。
我说我没家。
他说巧了,他也没有。
我因为要读书,拒绝了他出的聊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