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是魔尊
作者:晚君宫倾
简介
墨同诡穿越的第一天死了,而且死得极其憋屈。没有想到第二天一个漂亮的傻媳妇就从天而降,掉到了墨同诡的坟头,掉到墨同诡的怀里心里。
为了养活这个人傻但漂亮且特别能吃的媳妇,墨同诡不得不从坟墓里面爬出来,赚钱养媳妇。
最后包子有了,媳妇丢了。
墨同诡只能带着还在襁褓里面的包子,踏上了找媳妇的路。
却没有想到再见到媳妇的时候,对方已经不傻,且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魔族唯一的至尊。
(有包子出没)
主1,魔尊0,包子
遭雷劈
夕阳西下,太阳的余晖将整片天空染得如火烧一般,为黄昏徒添上一丝悲壮。
至少墨同诡是这样认为的,就在几天前,他还在想今年七夕该怎样陪他的小男友过。
可就在七夕的前天,也就是今天。他的小男友约他出来,谈分手!
“为什么?”墨同诡几乎将手中廉价的啤酒罐捏得变形,只不过面上依旧装得十分理智。
他的小男友坐在对面,穿着与路边小餐馆格格不入的高档西装,头发梳得流油,面容白净,蛮是绝情。眼睛里面却显得有些局促不安,似乎就连和墨同诡对视的勇气都没有。
却依旧十分执着的说着:“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似乎他除了对不起,再也说不出任何其他的话了。
墨同诡不知道这一声声对不起,是说给谁听的。是给他,亦或者是给小男友现在应该是前男友,自己良心听的。
毕竟人的劣根性,就是这样。无论你对别人做了多么恶劣的事情,一句对不起,就可以磨平一切。无论对方接不接受,因为受到伤害的不是自己,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我已经道过谦了,你还想怎么样?
墨同诡看着和自己朝夕相处十年的前男友。看着对方从青涩的学生,穿上一副伪装成熟的西装,此刻他竟然觉得十分陌生,好似眼前这个人,根本不是自己相恋十年的男友,而是一个占着男友躯壳,顶着男友脸的陌生灵魂。
大概是墨同诡的眼神太过于可怕,前男友从兜里面掏出一张银行卡放到桌上,道:“这卡里有一百万,就当是这么多年的补偿。”说完便急急忙忙的逃走了。
墨同诡依旧坐在原地,手上的啤酒罐几乎被他捏得变形,只不过虽然啤酒罐虽然廉价,但罐子的质量还是不错的,或者墨同诡依旧尚存一丝理智,啤酒罐除了变形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的损伤。
十年一百万,还真是恩赐啊!
一丝闷热的微风拂过桌面,吹过变形的啤酒罐,拂过桌上装着墨同诡十年青春的银行卡。
墨同诡怎么会不知道小男友为什么会选择在这一天分手,因为明天就是他和列家大小姐的订婚宴了。
毕竟李家大少爷和列家大小姐在七夕订婚的消息早就霸榜头条一个星期了,就算像他这样在不关心新闻娱乐的人也知道了。
只可惜,当时他还在给小男友不停的找借口。只可惜现在看来,不过也就是借口而已。
到底这个世界同性恋就是异端,就是有罪。他也怪不得任何人头上,只能是自己喜欢的人不对罢了。
临近夜晚,墨同诡走到马路边上,耳边是一辆又一辆车子唿啸而过的声音。墨同诡只觉得此刻自己如同行尸走肉一样。
身体虽然在,灵魂却早已飘远了。
天气十分闷热,哪怕已经快九月底了,墨同诡依旧穿着短袖短裤。
不知道走了多久,不知道要往哪里走的墨同诡,一直不停歇的往前走着,或许这样他就能摆脱一切的烦恼。天上轰隆隆响着闷雷声,太阳已经完全失去了影子,整个天空一片漆黑,如同暴风雨前的临近。
大概要下雨了。
墨同诡听着雷声想着,不过下雨也好,自己确实该让雨来淋淋了,要不然怎么会,心还会这么痛。
忽然,路边的路灯像是被什么影响了一样,变得忽明忽暗,接着远处灯火通明的城市,像是被什么按了暂停健。世界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墨同诡还来不及明白发生了什么,一道紫色的雷电,冲破时间空间,隔着万里直冲墨同诡的脑门。
只一瞬间,路边漆黑的路灯恢复了光明,远处被像是按了暂停健的城市恢复了原本的灯火通明。
只有在路灯的映照下,原本的墨同诡,变成了一具被雷噼焦的尸体。
在被雷噼的前一秒,墨同诡唯一的念头就是,他应该拉着前男友一起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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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界,匪鹤山。
绵延万里的匪鹤山是魔族唯一的至尊,烈如焱烽的地盘,任何人不得近,违者连一丝存在的痕迹也不会有。
只是此刻原本昏暗的天空,被紫色的劫云占据了大部分的空间。劫云里面不时传来几声闷哄哄的雷声。
烈如焱烽身姿挺拔的站在山顶,身着一件绯红的长袍,未有任何装饰,漆黑如夜的长发,随风舞动。眼角下似有一枚跳动的金红色火焰印记。身侧或者说千里之内,烈如焱烽身边都不会有活人出现,也不会有活人出现。抬头直视天上紫色的劫云,一眼望不到头。
只要渡过这一劫云,从今以后,他就是名正言顺的魔族第一人,再也不会有不长眼的东西,敢拦他的路。
来了!
紫色的劫云终于按捺不住,第一道手指粗细的雷电朝烈如焱烽奔来。
只不过烈如焱烽知道这不过是开胃前的一道小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