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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第1页)

这可是樊川郡,哪有人敢细查金氏的船?除非是那郡守不想活了,这才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偏来此的,都是些五大三粗的兵痞子,只晓得听上头吩咐行事,若要倒过去揣摩上意,便是将这数十颗脑袋摘下来熬在一锅,也闷不出个主意,故而,金子熹只能强压下心头的怒意,准备寻个机会求见郡守。

队伍招摇过市,穿街行巷,却过郡守府而不入,径直跨过精雕细琢的石拱桥,进了平淅阁。

商队的船员被押往何处,他不知,此行要去见谁,他也不知,与这雕栏玉砌格格不入的粗俗兵卒只驻守在门口,剩金子熹一人心怀惴惴,拾阶而上。他摩挲着袖中未能送出的金银,又估量着金氏的不算赫赫的声名,思忖该用哪个才能换得今日平安离去。

沿着廊道而行,直至尽头,终见一扇大开的雕花木门。

华贵的软毯自门槛一寸寸向内铺陈,两侧是黄花梨木的桌案,案边是或坐或站的人,他放缓呼吸,僵着身子向里而去,目光小心翼翼地往周遭打量,倏然望见首位上月白色衣袍的青年,瞳孔一缩,立时屈膝行礼。

“金氏金子熹,见过蓝公子!”

四下寂然无声,未得允准,他并不敢贸然起身,只是微微出汗的手心让他清晰意识到此刻的慌乱,他抿了下唇,试探着开口:“不知蓝公子召见在下,是为何事?”

“我家女公子为何不在你船上?”

蓝青溪尚未开口,侧位一个穿金戴银的侍女便急急地逼问起来,搅得他更是一头雾水,偏于此刻,一声突兀的咳嗽将他的目光引去,就见个正挤眉弄眼的白瘦人影,不是他那被骗子哄去私奔的、没脑子的亲弟弟金玉书又是谁?

金玉书掩耳盗铃般,以袖掩面,用嘴形向他传递消息,“表妹!”

他微愣一下,随即双目圆睁,“你是说那个疯——”

脑间警铃大作,喉头一哽,仓惶地换上了更为妥帖的用词,“疯、风姿绰约的女郎,是你们家的女公子?”

“正是!”侍女拧着眉,那副咄咄逼人的模样实是同她的主子如出一辙,“女公子分明于汾桡县渡口登上你的商船,为何到郡城渡口时,她便没了踪影,莫不是你这奸商,谋害了女公子?”

金子熹脑中乱如麻草,尚且在根根缕缕地思清、理顺,便见两个包袱被拆开呈了上来,零碎杂物抛开不提,一件绯红色的裙裳,一只嵌着珍珠的锦鞋,被侍女上下嘴皮子一碰,便成了那什么女公子在他船上的实证。

他只能将原先的装聋作哑方针调换,删删减减、遮遮掩掩地开口:“她、她在数日前便已下船了。”

“你是说,你把她弄丢了?”

一道温和的声音响起,语调无甚波澜,却将金子熹压得更低了些,背上冷汗渗渗,搜肠刮肚,寻到补救的措施,颤声道:“虽、虽然她下了船,但她用的手实是我准备的,只要派人把守住各个关口,对记录进行查验,定能寻到她。”

他咽了口口水,见无人打断,便知自己大抵是逃过一劫。

“手实上,她年十八,名唤江鸣玉。”

*

街头的吃食,只能尝个新奇,味道却是不怎么样的,崔竹喧想。

诸如那裹着鲜红糖衣的糖葫芦,乍一看诱人得很,可上嘴一咬,糖衣比纸片还要薄些,牙齿稍稍一碰,就碎裂开来,化成舌尖一点微末的甜,而后就是皮老肉薄的山楂,酸得人将眉眼都挤到一处去。

她只吃了半颗,便将剩余的喂到寇骞面前去了,还要勾着他的手指,刻意说几句味道极好之类的话,哄他上当。

后者好笑地瞟过她一眼,顺着她的牙印往下咬,一手捏着竹签,一手牵着她,顺着她的话夸赞道:“嗯,好吃。”

可这般,她又生出几分不满来。

“胡说,那么酸的山楂,哪里好吃了?”提到这个,她又忍不住埋怨起那个卖糖葫芦的小贩了,“瞧他一副老实的模样,还向我打包票说包甜,结果竟然骗我!要是下次再碰到他,我非好好教训他一顿不可!”

“要怎么教训?”

“我把他的糖葫芦全买下来,然后盯着他一根根吃光,一顿吃不完,就连吃三顿,吃上三天三夜的,酸死他!”

寇骞忽而停步,低眉望过去,就见她一副认真得不能再认真的模样,明知会将人惹恼,还是忍不住,肩膀微颤,低低地笑出声,好半天才说:“要是得到这个教训,那小贩定要高兴得一个月都睡不着。”

“怎么会?”崔竹喧嘟嘟囔囔地回答,“连吃三天这么难吃的东西,他怎么可能受得了?”

“没有胡说,某说好吃,是真的,”约是夜市的灯火柔和,将他一贯冷冽的眉眼也衬得温柔好些,“某第一次吃这么好吃的东西。”

崔竹喧愣了下,好吃的糖葫芦,当用竹签,贯以山里红、海棠果、葡萄、麻山药、核桃仁、豆沙,蘸以冰糖,甜脆而凉,哪是这串糖衣难蔽体的干瘪山楂能相比的?

按照常理,她该好好同他说道说道,可那半颗山楂的酸味,竟顺着唇舌,蔓上心头,抓着他的手不自觉收紧了些,“你以前不是在镇上待过么?怎么没买一个尝尝?”

“……当时只觉得,口袋里的银钱有更重要的用途,比如果腹的米粮,比如御寒的棉衣,比如应缴的赋税,比如拖欠的罚金,出了白原洲的每一日,走的每一步,乃至每一次呼吸,都得要绞尽脑汁去盘算,如何能花得更少些,挣得更多些。”

“活着是最重要的,其次是米粮,而后是金银,除此以外,没有心思去想旁的任何东西。”

崔竹喧默了会儿,声音闷闷的,“那你岂不是从来舍不得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兴许是舍得的,只是很长的一段时间,某都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他垂下眼睫,看着手中的糖葫芦,又像是透过糖葫芦,在看其它物什,“某平生第一次喜欢的,是一朵花,一朵很漂亮、很漂亮的花。”

“白雪塔、贵妃插翠、美人梅、瑶台玉凤、十八学士?”崔竹喧在脑中搜刮着她觉得好看的花,一个个瞎猜过去。

“不知道,但它开在山上,或许本来也没有这么些复杂的名字,某那时恰巧得了空,能什么都不想,只是看着它,看着看着,便喜欢上了。”

坍塌的石洞里黑得很,唯有头顶上石与石的空隙间,泄进来的一线天光。

约莫是已经伤到动弹不得的程度,他便不必费心再去挣扎,只要安安静静地躺着就好,听风偷偷溜进缝隙,听碎石沙砾自高处跌落,听漫出的血逐渐冷却,听他的心跳愈发微弱,他难得有这般空闲的时候,不必去想荷包里的铜板,不必筹谋明日的米粮,不必管,他会被驱逐到河的那边,还是,能苟且渡到河的这边。

他缓慢地眨着眼,不知是在第多少次睁眼时,忽而注意到,石间的缝隙外,是一朵花。

他从未见过那么漂亮的花。

重瓣细蕊,像火、像血,靡艳得叫人挪不开眼。

但它高高地绽在石上,他低低地困在石下,摸不着,碰不到,他只能遥遥地看着它,一遍又一遍,可看得也不太清,偶尔有冷风将它带走,偶尔有夜色拉上帷幕。

要是,它能掉下来就好了,他不止一次这般恶劣地想着。

可他看着看着,又希望,它永远不要落下来。

他的身边并不好,只有干涸的血、肮脏的泥和没有边际的黑暗,连仅有的一点光,都是从它那落下来的。

它该高高在上,不堕尘泥,永永远远沐在灿烂的阳光下,最炽烈地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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